十幾年前我就很迷戀天心的F奶,直到現在我還是很著迷,雖然聽說她有下垂,但我並不介意。這十幾年來女朋友照交砲照打,完全沒有影響到日常生活。年輕人,幻想跟現實要能分的清楚,不是說一天到晚在那裡幻想就叫真愛。
神戶美和子 wrote:最近身邊開始有了幾個條件不錯的追求者,他們的目的就是希望有機會能成為未來的另一伴被噓寒問暖被關心的感覺真的很好,其中有一個互相聊的來,想法看法也都很接近但是這麼多年來,僅管身邊曾經有人陪伴我走過漫長時間,但是我最愛的人仍舊不是他而是一個十年前和我有過交集的人,至今我仍愛他,停留在非他不可,愛不了別人也無法很真心的去喜歡上另一個人,可是…他的身邊已經有別人陪伴了,我還是沒有辦法去忘記他真的好痛苦!12年了,好煎熬…好難受,想他想到快窒息了!...(恕刪) 妳有幾個12年?
這讓我想起以前的我 也有一位苦戀10年的對象當初我對自己說..非她不娶告白後也陷入很久的痛苦期如今.....那時至今也追過幾個對象了跟女朋友也交往邁入第七年...回頭想想.真的不是非她不可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特質.http://www.youtube.com/watch?v=yHy3Pv6G9BQ就像這首歌一般. 總有一天會有另一個人取代掉他的位置他有他的人生. 如果過得很好...反問.妳呢?!
B0S5 wrote:這故事有另一個結局之後苦者拿著驗傷單去告和尚,獲得高價賠償之後..然後跟和尚說,我放下了~和尚:我放不下 『放下』的另一種意義,就是本身的『付出』,『痛苦』或『失去』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回饋。也就是最近很夯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甚至是『加倍奉還』,『百倍奉還』。一個人之所以『放不下』,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心有不甘』『不認輸』。覺得自己『付出失去』那麼多,為了對方那麼『痛苦』,為何得不到一點點『回饋』or『補償』。樓主覺得自己為對方『煎熬』了12年,請問這樣的『煎熬』是對方要求想要的嗎?默默地為對方付出思念12年,對方有從中得到任何的『利益』或接受樓主的『愛意』嗎?如果『有』,那對方很不應該,樓主也太傻太笨了。這樣的對象值得你花這麼多心思嗎?如果『沒有』,那這一切不都是樓主自己一人自導自演的『獨角戲』。自己放不開,忘不掉,那樣子可以怪誰呢?------------另,所謂的『施助者』有兩種,一種是『無償性施助』,一種是『有償性施助』。『無償性施助』主要是依照自己本身的信念去幫助他人。所以助人反被告被怨懟,現實生活中的確是有可能發生的,所以助人者之後可能不再助人,受助者以後不再有人願意施援手。本身就是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