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毛先生 wrote:
各位好,小弟今年27...(恕刪)
很殘酷地告訴你,
這一題無解!!
尤其對有結過婚的人來看~
人是主觀的動物,
喜歡就喜歡,
不喜歡就不喜歡,
那有道理可講!!
你有兩個選擇:
(1) 選擇跟女友在一起,從此跟父母關係疏離
(2) 找個爸媽喜歡的在一起~
要不要當溫莎公爵你自己決定,
但~很難會有魚與熊掌水得的事,
不要想太多,
很殘酷吧,
可~這就是人生…
PS. 相信我,你若是搬出去住,你爸媽會更氣你女朋友,一定的…
CA91007 wrote:
小弟三十六歲了,結婚有小孩了,只能說很多現實的事情不是童話故事般的愛那麼簡單。
...(恕刪)
+1
我看法也是這樣
我不想一味的鼓勵你
才兩個月而已當然什麼都沒關係
你以為離婚的人都是本來就打算離婚嗎
沒有好嗎?大部份都還是覺得最合適最相愛
當然你會聽不進去
說真的~~
如果體型會容易發胖,又是中年發胖又是產後瘦不回來
你現在愛啊愛啊當然什麼都覺得沒關係
如果身體不好,需要一直照顧
你現在愛啊愛啊當然什麼都沒關係
但未來呢??
說不定對她照成傷害最大的就是你
很多事無絕對~你就"談戀愛"就好
別想太多
不要一下子就覺得找到真命天女
又不是國高中女孩
動不動就FB貼了一大堆,今生不愛了,我心已死,我愛你一輩子,我願為你去死這種幼稚的話
就相處吧
定一輩子的決定晚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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