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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風油 wrote:
有就生 就結婚...(恕刪)

後面不用看了,都是廢話~
就這句就好....所以你自己也定位自己是個工具就對了~

試到生....
女人,妳有沒有這麼好騙~?

實在令人搖頭~
小孩健不健康年齡不是最大的問題 自己飲食作息才是重點

更何況超過34歲生小孩要羊膜穿刺 可以知道有沒有問題(要檢查多少項目$$就可以)

重點是自己的願不願意承擔這個責任 不要到時候出問題把氣出在小孩生上

小孩很吵 自己生的也會很吵

所以要不要生自己多方的考慮清楚吧!!!

沒小孩恩愛一生的也大有人在!!
也許你潛意識或有預感知道這段感情不是最終的歸宿

還是先別急著生小孩吧

我同事38歲 今天才生第一胎呢 何況你33歲

男人30歲以後個性會比較定型 也許你們經過個五年還不算晚

指腹為婚 聽起來多麼的沒有計劃不負責任呢

不知孩子有了 是幸或不幸才會知道

我認為要嘛你們 計畫好5年內結婚 再生子 順便衡量一下男方的壓力指數,行動力.

要嘛你再觀望一下左右 因為5年跟50年是不能比較的

當然你不可以後悔任何的決定

應該..是妳媽去生小孩...至少她肯定疼!...萬一妳將來不疼小孩..要怪妳媽囉?

離婚協議只要不違反善良風俗便是合法的..(比方若寫不准小孩父親探視..這條無效!)



驅風油 wrote:
不喜歡 別人的小孩 因為很吵 所以不喜歡小孩


但自己生的 我媽說 我一定會疼死了


所以 我希望小孩當然能留在我身邊^^
我覺得,您個人矛盾點還滿多的,似乎不了解自己真正想要的是怎樣的生活

驅風油 wrote:
我說過我不喜歡小孩 但我媽說 當是自己小孩就不一樣

我媽媽 常跟我們說 當年 要不是因為我跟我哥 我媽早就離婚 就因為我爸 霸著孩子 所以我媽常忍受我爸外遇 而忍到42歲癌症 [醫生說是 壓力 造成的病變]

自己想不想要小孩,真的要想清楚!!!
我喜歡小孩,但不會想生。雖然這兩三年開始,跟唸幼稚園的侄子感情非常好,也能體會自家小孩所能帶來的甜蜜,但我還是不會因此想生小孩。因為我清楚了解有無小孩的優缺點後,仍然選擇不生小孩
妳媽說的話,我媽也說過,而我覺得那是非常沒意義的話。自己放不下不完整的婚姻,卻把錯怪罪在小孩身上?這對大人小孩都非常的不公平。由這句話來想,你有辦法像你媽這麼忍耐嗎?有的話再來生小孩


驅風油 wrote:
我男友知道我年齡 所以有再說 33歲了能不避孕 有就生 就結婚

身為女生,我覺得這對女生是很不好的行為。女生為何要自貶身價?鄉下人說的"包生A,才要娶?"

驅風油 wrote:
但苦惱年紀以到 如再不生 就算以後小生 生不出來 也很難有 正常家庭的生活

我不是不喜歡我現在男友 只是 男人愛你時 說的每一句話 當翻臉時 每一句話都是謊言 我不想到時候才再那 悔不當初 畢竟 這男人小我8歲 以後的事很難說

妳所謂的正常家庭生活,應該是夫妻加小孩吧?
妳也很聰明的知道"人都是會變的",妳沒辦法相信身邊這個男生是不是一直都是正常的,如何能期待生了小孩就能有一個正常的家庭生活?
我想讓妳知道的是,如果自己不想生小孩,就別為了婚姻而勉強自己生小孩。
而俗話說的好"婚姻是人生最大的賭注",就賭妳是不是遇到對的好的人。
敢賭,就先結再生,不敢賭就不要結,千萬別用小孩來決定自己要不要跟這個男生結婚,這是不對的!

驅風油 wrote:
我想過幾個方案
1......婚前協議 如離婚 小孩監護權無條件歸女方 男生付每月1萬元散養費


2.....不結婚 小孩照生 小孩名掛男方那 5年後 確定男方穩定 再公證結婚 這期間 一樣 夫妻生活

1.妳若這麼愛小孩到要人家無條件歸妳,那妳也要無條件放男生自由,別去要求那1萬塊
日子再苦也甘願把自己的小孩帶在身邊自己養,才有資格要求人家把小孩監護權無條件歸妳
會為了什麼事離婚,都還不知道,就要求另一方要付贍養費,實在有點說不通~~
2.不結婚,小孩照生,妳要有擔得起當單親媽媽的勇氣喔,就像妳講的,不知道男生會不會變啊~~
除非男方家有非常多資產可分,不然不一定要掛名在男方那邊啊~~否則萬一遇到太自私的長輩,就可能淪為不幸的生產工具人了

人生沒有什麼能十全十美的,想生小孩過一般人眼中的正常家庭生活,就快找個適合結婚生子的對象吧
妳想的一些奇奇怪怪的方法,其實我也想過,但究竟那是違背常理的,有時想起來,就連自己也沒辦法接受
婚姻跟小孩是影響女性下半輩子生活過得是好是壞的主要原因,條件好的女生,碰到這兩件事,真的要多思考
我覺的你男朋友還蠻可憐的,今天換成男生寫這種協議你願意嗎?

事情都還沒發生,就都被你預設立場了

若是男生的爸媽知道兒子要簽這種協議,還會同意你們結婚?那還真是佛心~

但若後續生了,你真的不喜歡那個小孩,反而被自已的協議綁死

那小孩子不是更可憐??被踢皮球????

或許你爸爸的事情給你陰影,但相信不是每個男生都一樣

已經33歲的女生應該看很多也會想很多,但若男方家庭給你這種不安全感

那還是同居就好了~~雙方都會比較快樂,你也不用為了這種事在那裡煩惱了

如果不喜歡小孩,為何離婚後小孩一定要歸你?
是想要1萬塊 還是 挾天子以令諸侯?

本來就沒有人能保證感情永遠不變,
與其期待對方的承諾,不如好好想想該如何經營婚姻~



驅風油 wrote:
我目前33歲了雖然還...(恕刪)


妳想的方案.. 如果是對方提給妳的, 妳能接受嗎?

不能就不要結婚換對象吧..
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
非婚生子女~~就是沒結婚啦~親權是在母親手上
就算是生父,都只能注記"領養"的~~
現在應該還是這樣吧~~
強者我朋友多年前在小孩出生前一個月才趕著去登記結婚的原因~~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非婚生子女~~就是沒結婚啦~親權是在母親手上
就算是生父,都只能注記"領養"的~~
現在應該還是這樣吧~~
強者我朋友多年前在小孩出生前一個月才趕著去登記結婚的原因~~


如果生父有出錢養小孩的話...

他就有監護權喔...

這個問題我日前才幫我朋友問過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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