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生過小孩,但情況也沒比樓主好,因為在上一輩眼中,這就是大錯。當時婆婆的話猶言在耳:「我絕對不准你們離婚!我們家族沒有人離婚的!」,是的,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原本風平浪靜的家因為我們夫妻倆不斷被閒話圍攻,對一輩子勤儉踏實的上一輩人來說,情何以堪?後來他再婚時,對方想盡辦法隱瞞他離過婚的事實,所以婚禮是幾乎只有女方的人,對他一家來說,公平嗎?好像他們犯了什麼大錯!
雖然找小三是他的錯,但他並不想離婚,我很清楚若不是對方有了小孩,他不會答應離的,因為我提了很多年他都當沒聽見。
小三扶正,以元配自居,女方沒有任何親友知道她是小三,更沒人知道我們是因為她才離婚。她做的一切我都能體諒,在這裏,我只想說如果離婚這麼無所謂,她何必如此?她那麼愛他,等了他十二年,守了十二年,知道可以跟他廝守一生時,她高興的買下他最愛的款Accord送他,那年最新款。
對我來說,離婚,是我太任性的懲罰,明明相愛,卻倔強得不肯原諒他。雖然我們依然相處融洽,睡前一樣說說笑笑,打打鬧鬧,卻不是朝著復合目標和他相處。
昨天,因為一個朋友找我傾吐煩惱,我的回答就是這段婚姻給我的省思--不要因為對方不是用你要的方式愛你,就否決他的愛。
離婚,不是你的錯,是兩個人的錯,我的結論就是如此。跟作奸犯科扯不上關係,可是也表示沒有對自己負責。
是不是對方有些人格特質,有些習慣,婚前選擇視而不見?
是不是自己太自我中心,對方沒依你的要求就否定他的愛?
是不是不夠圓融,不夠包容,沒有試著先退一步?
真的,有太多事可以反省了,不要離了婚就算,不要那麼快找下一段,誠心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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