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56011 wrote:
婚前男方置產,婚後貸...(恕刪)
謝謝你費心打到這樓來了
我沒有要求結婚就要一間房。是他後來自動說結婚的話,要給我一間。很抱歉,那時換我不爽嫁了!
我婚前清楚那個坑,絕對沒有要跳進去的意思,這點您多慮了。
我名下的確有房,但是在家鄉,不在工作的地方。所以,除非是收房租之外,我很少提到那間房
s87407094 wrote:
一個月生活費2萬,就算全部都B方出,假設結婚3年離婚也才多付36萬
以公平原則,怎樣也沒辦法分到隨便1間就1000多萬的房子的一半
要是你在提別樓的事,我簡單回兩點,1.房子不到1000萬的價值,賣500看有沒有人要。2.只要男生別跟我借錢,他的資產債務要怎麼玩,都是他家的事。很遺憾的是,他只算計著如何挖女生的錢,讓我很看不起他!!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