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r wrote:就連小孩在路上看到兩個男同志親親都會問媽媽:他們怎麼會這樣(害怕的表情)這是天性本能的排斥.噁心反應卻硬要人接受. 我的小外甥第一次看到非裔黑人,也問媽媽為甚麼是黑的+害怕。我可不覺得這是天性本能的排斥.噁心反應卻硬要人接受
Badr wrote:那應該在開一個雙性戀...(恕刪) 我是女生我在朋友的六歲、五歲小親戚們(兩男三女)面前親我男友的臉頰沒注意到小朋友們沒在烤肉而是在看我,所以不小心讓他們看到結果他們一臉驚恐還大喊噁心這個該說.......???記得以前國小的時候,被同學亂說暗戀誰或被誰暗戀(當然是正常男女)都會覺得很噁心、極力撇清然後還會拿誰跟誰以前幼稚園同班來造謠生事這個又該說什麼......???大家都曾經是小朋友過也大多曾經白目過阿XDDDDDDD
kyle1267k wrote:先說我沒有歧視的意思我身旁最好的朋友很多是同志最近多元成家的討論串沸沸揚揚發現很多同志很有自己的想法但這裡畢竟是兩性討論區感覺他們無法暢所欲言是否為了表示尊重應該請01再開個專屬他們的版面呢大家怎麼看 第三性要不要也開一版?
gm207 wrote:讓我帶入種族來照樣造句一下:想像一下,一個歧視黃種人的社會。社會就只能接受黃種人嗎??就不能有人反對??都不能讓人批評的。。要大家包容你們。。卻不能包容別人不同的聲音。。 歧視是錯誤,但反對不是,反對是意見的陳述。黃種人當然不應被歧視,但當移民或工作機會轉移侵害到其他種族的生存權時,難到別人沒有反對的空間嗎?別說白人社會了,我們的社會,反對對外勞更開放,即便很多需求一般受薪者根本在可負擔額內找不到本勞,依舊沒有法兒讓勞團同意引進外勞來作。所以,許多家有長者幼子的人,除非錢很多或者親屬病很重,否則根本就無法合法地找到人來替手。但,請問勞團這是歧視外勞嗎?不是!相反地,他們會舉著保障勞動權益(包含對外籍勞工)的大旗來反對。同樣的,針對同性婚姻或多元成家有反對意見者,不見得就是歧視。反對者可以有自己的立場,當然,如果用了歧視性、情緒性或人身攻擊的字眼,就不應該。今天,蔡公康永說話了,扯上了言論自由。可我必須說,在這個法案要修正的過程中,我瞧不太見言論自由。我瞧見了把反對就直接當作歧視,然後對不同意見進行責難。當然,中間有很多講法不妥適了,甚至某些人(或團體)單單以宗教來論之。但,倡議修法者思考上的缺失、遺漏,幾乎也就沒有討論的空間。這,是好現象嗎?跳空的法律討論,把人權直接拉抬到極限的立法,很抱歉,沒有多少的好下場。這,已經多次發生在我們這個社會當中了。立法很容易,可是執法很困難。刑事法律用國家機器去執行,在民主國家就已經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何況今天是談民事法律?何況很多人認為反對就是歧視?本次修法通過了,台灣就只跑在法國後面而已嗎?我們就進步了嗎?非也!修法真按照這樣過了,老話一句:肥的是律師、累的是法官、倒楣的是「不懂法律」的當事人。
Badr wrote:那應該在開一個雙性戀版開一個變性後又變回去的性別混亂版開一個雙重器官變性人版.人妖版這樣不知道還有沒有遺漏?就連小孩在路上看到兩個男同志親親都會問媽媽:他們怎麼會這樣(害怕的表情)這是天性本能的排斥.噁心反應卻硬要人接受 完全認同你及尼斯大的觀點 我覺得同性戀行為只是藉口大於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