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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為同性的情感另外開個版面??這裡畢竟是"兩性"討論區


Badr wrote:
就連小孩在路上看到兩個男同志親親都會問媽媽:他們怎麼會這樣(害怕的表情)
這是天性本能的排斥.噁心反應
卻硬要人接受.


我的小外甥第一次看到非裔黑人,也問媽媽為甚麼是黑的+害怕。
我可不覺得這是天性本能的排斥.噁心反應
卻硬要人接受
xiaodouniu wrote:既然你先聲明了"你沒有歧視的意思"
那我

等人類進化到無性生殖,再來說多元吧,還沒進化到那階段,什麼多元都是自我意識被認同的滿足而已。
Badr wrote:
那應該在開一個雙性戀...(恕刪)

我是女生
我在朋友的六歲、五歲小親戚們(兩男三女)面前親我男友的臉頰
沒注意到小朋友們沒在烤肉而是在看我,所以不小心讓他們看到
結果他們一臉驚恐還大喊噁心
這個該說.......???

記得以前國小的時候,被同學亂說暗戀誰或被誰暗戀(當然是正常男女)
都會覺得很噁心、極力撇清
然後還會拿誰跟誰以前幼稚園同班來造謠生事
這個又該說什麼......???

大家都曾經是小朋友過也大多曾經白目過阿XDDDDDDD

RICE 1502 wrote:
浪費版面那個什麼多元...(恕刪)

孩子也是會選擇想了解的,而不是一昧的反對

kyle1267k wrote:
先說我沒有歧視的意思
我身旁最好的朋友很多是同志
最近多元成家的討論串沸沸揚揚
發現很多同志很有自己的想法
但這裡畢竟是兩性討論區
感覺他們無法暢所欲言
是否為了表示尊重應該請01再開個專屬他們的版面呢
大家怎麼看



第三性要不要也開一版?
gm207 wrote:
讓我帶入種族來照樣造句一下:
想像一下,一個歧視黃種人的社會。
社會就只能接受黃種人嗎??就不能有人反對??
都不能讓人批評的。。
要大家包容你們。。卻不能包容別人不同的聲音。。

歧視是錯誤,但反對不是,反對是意見的陳述。
黃種人當然不應被歧視,但當移民或工作機會轉移侵害到其他種族的生存權時,難到別人沒有反對的空間嗎?
別說白人社會了,我們的社會,反對對外勞更開放,即便很多需求一般受薪者根本在可負擔額內找不到本勞,依舊沒有法兒讓勞團同意引進外勞來作。所以,許多家有長者幼子的人,除非錢很多或者親屬病很重,否則根本就無法合法地找到人來替手。
但,請問勞團這是歧視外勞嗎?不是!相反地,他們會舉著保障勞動權益(包含對外籍勞工)的大旗來反對。
同樣的,針對同性婚姻或多元成家有反對意見者,不見得就是歧視。
反對者可以有自己的立場,當然,如果用了歧視性、情緒性或人身攻擊的字眼,就不應該。
今天,蔡公康永說話了,扯上了言論自由。
可我必須說,在這個法案要修正的過程中,我瞧不太見言論自由。
我瞧見了把反對就直接當作歧視,然後對不同意見進行責難。
當然,中間有很多講法不妥適了,甚至某些人(或團體)單單以宗教來論之。
但,倡議修法者思考上的缺失、遺漏,幾乎也就沒有討論的空間。
這,是好現象嗎?
跳空的法律討論,把人權直接拉抬到極限的立法,很抱歉,沒有多少的好下場。這,已經多次發生在我們這個社會當中了。
立法很容易,可是執法很困難。
刑事法律用國家機器去執行,在民主國家就已經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何況今天是談民事法律?何況很多人認為反對就是歧視?
本次修法通過了,台灣就只跑在法國後面而已嗎?我們就進步了嗎?
非也!修法真按照這樣過了,老話一句:肥的是律師、累的是法官、倒楣的是「不懂法律」的當事人。
愛,要有自私的成分;所謂無私的愛,其實是絕對自私的佔有。

vitamix wrote:
歧視是錯誤,但反對不...(恕刪)


講的很中肯, 可惜的是不知道有多少人聽得進去

太多太多人早已預設立場不願意聆聽其他的聲音


Badr wrote:
那應該在開一個雙性戀版
開一個變性後又變回去的性別混亂版
開一個雙重器官變性人版.人妖版
這樣不知道還有沒有遺漏?

就連小孩在路上看到兩個男同志親親都會問媽媽:他們怎麼會這樣(害怕的表情)
這是天性本能的排斥.噁心反應
卻硬要人接受



  完全認同你及尼斯大的觀點

  我覺得同性戀行為只是藉口大於實際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我對於多元法案就跟板上網友的意見一樣
真的是『多餘』
維持現狀有何不好?
各性別的戀愛還是存在
歧視一樣存在

誰又能保證改了法案
受傷害的人不會更多?
這些立委應該要自己檢討檢討
真有時間
快去挽救經濟吧.....

kyle1267k wrote:
先說我沒有歧視的意思...(恕刪)


不需要~~兩性→「兩個男性」、「兩個女性」、「一個男性一個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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