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會最直接就是把他們當做是你的客戶去問他們
給他們申論題問答題,是非選擇題,這樣才可以更全面了解小孩想法
如你文中說的小孩想要媽媽,別人也有爸媽,那你有試著去了解,他想媽媽是你的前妻嗎?
那你又應該試著問小孩,為什麼想要媽媽呢?只是別人有自己也想有嗎?
他在媽媽身上有感受到什麼溫暖之類的嗎?
如有的話,其實同居也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嗎?
她想回來就讓她回來,如果是小孩真的很想的話啦~
之後你再慢慢去觀察前妻是否真的有回到了
現在年輕人同居個5-6年都ok的啊...
如果她真的是為了小孩想回來,同居她一定是同意的
但是如果是為了其他的,那就是你個人要好好想一想了
denisliu wrote:
我們離婚的原因是她有時候會晚歸,理由是跟朋友打麻將,因為次數越來越多,甚至到天亮才回家,
我覺得奇怪,請了徵信社調查,拍下她在別的男人家的照片(大概是停留在男方家中約20分鐘),
她的理由是男方(牌友)說他有喝酒怕被酒駕抓到,叫前妻送他回家,然後牌友請他上樓後聊了一下,
她就離開了,當下我問她為何身為有夫之婦卻不避嫌?他回答只是基於朋友立場好心幫忙,
我質疑只是這麼簡單?(唬他徵信社有拍到其他的照片),他說有照片嗎?我回答當然有,
只是要另外花錢買,結果她說出令我意外的理由,她說她只是有樣學樣,說我常常應酬到天亮,
不是在酒店就是出國出差(我因為從事工程生意,時常去酒店偶而會出國驗收工程,
我承認偶而會框小姐出場,但絕對性靈分離;後記:應該會被女性鄉民砲這點,哈),
想讓我感受她的感受,我說我身為公司負責人不去應酬,難道叫底下經理應酬?客戶會覺得面子掛不住,她說:『你覺得客戶面子掛不住,我就讓你面子掛不住』,就因為這句話,我無法接受,
聖經裏說:我們看得到別人眼中的刺, 卻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樑木.
看自己做錯的事, 都覺得那是不得已的, 是有理由的.
看別人的錯誤就成了"你錯了, 你對不起我, 你是爛人".
以小弟路人甲偏狹短淺眼光來看, 你們就是半斤八兩, 誰也不是無辜的.
如果前尊夫人真的有心回頭, 不是一時興起說說.
我是覺得也可以給她一個機會
也給自己一個機會
更是給小孩一個機會, 給這個家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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