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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要求復合,該為了孩子答應她或是堅持當初的立場?

看完之後就一個重點"小孩"那就請你試著站在小孩的心態來想吧

如不會最直接就是把他們當做是你的客戶去問他們

給他們申論題問答題,是非選擇題,這樣才可以更全面了解小孩想法

如你文中說的小孩想要媽媽,別人也有爸媽,那你有試著去了解,他想媽媽是你的前妻嗎?

那你又應該試著問小孩,為什麼想要媽媽呢?只是別人有自己也想有嗎?

他在媽媽身上有感受到什麼溫暖之類的嗎?

如有的話,其實同居也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嗎?

她想回來就讓她回來,如果是小孩真的很想的話啦~

之後你再慢慢去觀察前妻是否真的有回到了

現在年輕人同居個5-6年都ok的啊...

如果她真的是為了小孩想回來,同居她一定是同意的

但是如果是為了其他的,那就是你個人要好好想一想了

喵月霧 wrote: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恕刪)

贊成大大的說法及建議的方法
我週遭真的就有親戚(女)離婚, 但因生活品質下降, 結果很想再找前夫復合的例子.
樓主出軌在先,甚麼應酬的都是藉口。生意人包工程的人也不是每個有家庭後,都還如此隨心所欲。很多女人可能知道丈夫逢場作戲後都心死,先去醫院檢驗有沒有得病再說。樓主前妻還會為你痛苦報復,代表她心中還有你們這個家庭。

長期忽視家庭,才導致妻離子散的太多。別以為小孩甚麼都不懂,其實你在他心中的地位不趕緊修補,將來會造成他一生的陰影,孩子都是看著父母的背影長大,父母婚姻不和順小孩難免性格受到影響。

我也不是清官,路人哈。我的看法是多聽孩子的心願。
denisliu wrote:
我們離婚的原因是她有時候會晚歸,理由是跟朋友打麻將,因為次數越來越多,甚至到天亮才回家,
我覺得奇怪,請了徵信社調查,拍下她在別的男人家的照片(大概是停留在男方家中約20分鐘),
她的理由是男方(牌友)說他有喝酒怕被酒駕抓到,叫前妻送他回家,然後牌友請他上樓後聊了一下,
她就離開了,當下我問她為何身為有夫之婦卻不避嫌?他回答只是基於朋友立場好心幫忙,
我質疑只是這麼簡單?(唬他徵信社有拍到其他的照片),他說有照片嗎?我回答當然有,
只是要另外花錢買,結果她說出令我意外的理由,她說她只是有樣學樣,說我常常應酬到天亮,
不是在酒店就是出國出差(我因為從事工程生意,時常去酒店偶而會出國驗收工程,
我承認偶而會框小姐出場,但絕對性靈分離;後記:應該會被女性鄉民砲這點,哈),
想讓我感受她的感受,我說我身為公司負責人不去應酬,難道叫底下經理應酬?客戶會覺得面子掛不住,她說:『你覺得客戶面子掛不住,我就讓你面子掛不住』,就因為這句話,我無法接受,


聖經裏說:我們看得到別人眼中的刺, 卻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樑木.
看自己做錯的事, 都覺得那是不得已的, 是有理由的.
看別人的錯誤就成了"你錯了, 你對不起我, 你是爛人".

以小弟路人甲偏狹短淺眼光來看, 你們就是半斤八兩, 誰也不是無辜的.

如果前尊夫人真的有心回頭, 不是一時興起說說.
我是覺得也可以給她一個機會
也給自己一個機會
更是給小孩一個機會, 給這個家一個機會.


兩個人都有錯
現在只是在計較誰錯的比較多
復不復合都只是一種習慣了的生活方式
對你跟他沒有多大的意義
但對你的孩子,應該是意義非凡吧
學著當個父親,當個老公
如果不能兼得
孰輕孰重
給版大本人的看法
本人認為
以為小孩好的出發點是
不會接受再復合的要求
本人的看法是
既然小孩都已經知道離婚的事實了
而版大都會盡量陪伴小孩的身邊成長
那何苦要冒著讓小孩再度受到傷害的風險
試想小孩越大受的傷害越深
以本人為例
本人在小孩1.5歲的時候恢復單身
前1年曾經也與版大遇過相同的問題
但是本人不想去冒這種風險
斷然拒絕
因為本人感受不到對方有為了小孩去做改變
所以本人還是堅持住
當然你的前妻你自己最清楚與了解
你可以自己去判斷
本人與你不同的是
本人算是居家男人型的
不需要與客戶周旋
所以在家的時間很長
到此
提供版大做參考
加油
以下說的話較直白些 請見諒
我想你對她還有有餘情存在
所以找個爛理由說服自己 --- 為孩子好吧
真是爛透了
當初兩造離婚怎不認真嚴肅考慮這一點

還有我覺得令前妻應該被人退貨了或另一半沒擔當
才前來要求復合
我也沒有認為你是一個稱職的父親或老公
一入侯門深似海 悔叫夫婿覓封侯(這是時下夫妻最佳寫照)
但是令前妻那種以其人之道還施彼身的做法
真是讓人無法茍同

台灣人都秉持勸合不勸離的心態
但是 破鏡難回圓滿光 覆水難收盆中滿
放生吧 維持目前關係就好
說不定還有愛你愛小孩子的新人出現
祝福你
雖然出發點不同,但是你們夫妻倆做的事情根本半斤八兩!

你說性靈分離,她也可以這麼說啊!

雖然她是為了報復,但是你也是為了工作,把一個家庭該有的責任給擺在一旁!

任何的成功都比不上家庭的失敗!

也許別人眼裡只有看到你的成功,但是家庭失敗的空虛只有你們家庭成員知道!

你說為了孩子,但是你在酒店時,有想過你的孩子嗎?
你覺得他們會喜歡你在酒店摟著別的女人嗎?



我是覺得,也不用做絕!
就讓她回來吧!(我沒說要復合)

回到你們原先的生活方式,然後看看你們各自有沒有想為這個家做改變!
如果兩邊還是一樣,那就再分吧!

如果都為了這個家而改變了!那...結不結婚又有甚麼重要的?







奉勸別接受,當初的所謂報復應該只是藉口

就如同你所認知的,她心早已不在

不然離婚前就吵翻天了,不試圖挽回婚姻,字簽的也很乾脆,可見早已醞釀一段時間

輕易把孩子放棄,說要追尋自己的幸福,除了外面已經有對象外,也可以知道此人是標準的只愛自己

現在她的還是一樣的不好(甚至更差),離婚前也沒有把孩子放優先,復合後最多也只會表現一段時間

當初你既然選擇離婚現在又有什麼理由接受復合?貌合神離的父母對孩子就不是傷害?

再者,外面玩完了、混得不好才想回自己當初拋棄的家,試問大多數男人吞得下去嗎?
事出必有因

今日果還是自己種的因

心靈的充足 比外在物慾來的重要 心如福田 需要經營耕耘

經營事業是為了家庭 還是自己? 什麼才是重要的?

別窮的只剩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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