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小姐上下班.然後樓主說你很愛尊夫人.愛在那啊?這個女人可以包容我出去應酬有小姐在場的應酬;放了,可能找不到下一個可以讓我這樣做的女人?尊夫人還提了三次.換做我.一次就要個結果了被老婆朋友看到可能是我那天沒拜拜.老婆因為這樣就要跟我鬧離婚.真是小題大作樓主有沒有自省過?還是認為這不過就是類似扶老婆婆過馬路一樣的善心小舉.不足掛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