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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蘋果頭版(現在的小孩怎麼了)

引用一段新聞:
據黃嫌供稱,因上月剛入伍當兵,懷疑女友兵變,加上女友長期不尊重家人,2人又有金錢糾紛,女友時常要求黃男還錢,諸多因素讓他痛下殺手

男人最怕的就是削面子
最好也是好聚好散
為了十幾萬斷送生命真的不值

說真的遇到這樣的事情~很多人都想報復
只是會不會真的去做再加上是否有導火線
所有因素都成立了~就變成今天的下場
看來是小弟一時看錯,以為是女欠男!
如此說來這個男生真的太誇張,
欠錢還要殺人!
這種案子不適用軍法,只會用一般的刑法,現在軍法只適用於戰時狀態。
因此這個案子最重是無期徒刑,輕一點是15年有期徒刑,不可能判處死刑。
廢軍檢有利也有弊,
弊的就是牽涉「軍人、一般民眾」的犯罪行為時,
就和一般民眾對民眾無異了,看來這案件很難被「打靶」,
財政困難卻讓人民養一堆無期徒刑在監獄。
AP522 wrote:
這種案子不適用軍法,只會用一般的刑法,現在軍法只適用於戰時狀態。
因此這個案子最重是無期徒刑,輕一點是15年有期徒刑,不可能判處死刑
花開堪折直須折 wrote:
引用一段新聞:據黃嫌...(恕刪)

你八成不是國軍派來漂白的
就是那男人的親友

其實並不盡然 wrote:
殺人是誇張了點,且一次奪兩人性命!
這次軍法應該會很嚴重!
不過讓我們看到新聞報導中,
如他們所言,一個19歲女生可以欠兇手10幾萬!
這也是很誇張,我想裡面應該有多人令人詬病問題吧!
當兵男生也知道,被兵變腦袋真的會想很多!
除了新訓課程比較紮實,不然下部隊真的會比較多時間可以亂想!
不過兇手也抓到了,一切就交給法律去奪段...(恕刪)



是兇手欠被害者錢........
您可能看反了....

kavinshaw wrote:
剛收到報紙...看了...(恕刪)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覺得好恐怖
曾經這麼深愛過的人 怎麼忍得痛下殺手...


話說現在人是不是都活在壓力鍋下

kavinshaw wrote:
剛收到報紙...看了...(恕刪)


19歲!

欠女友欠到10幾萬!

到底怎麼欠的。。。。。

lin761301 wrote:


19歲!

欠女友欠到10幾萬!


我比較好奇
打工收入比22K還多?
你當兵時有吃過苦嗎..辛苦受操.,然後突然消息傳來..女友兵變..
人生3大憾事..還說小孩怎了..,當下應萬念灰..
,唉.人生陰影..
kavinshaw wrote:
剛收到報紙...看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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