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個人猜想,是樓主與家人對於此時結婚的意願較低。
女生那邊下通牒也是有道理的,她確實比男生有更多時間上的壓力。
不如你們兩個「先分開冷靜一段時間」(不要打我,這句話用在
這裡非常恰當),假如說兩個人發覺沒有彼此無法過下去,那麼就
勇敢的給它結婚去吧。但若雙方都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的話﹍
那也不必再說什麼了,反正已經協議分開了,大家好聚好散。
唯一可能出鎚的地方是:一方可以,另一方不行。不過對於這情形
,「已分開」這一點可謂是想分手者進可攻退可守的絕妙藉口呀!
1.我大他5歲
2.分隔二地
3.和您女友一樣,我也算是無法請調的公務人員。
不同的是,之前是Steven急著結婚,所以前年在他找到比較穩定的工作之後,我們就結婚了。
只是,目前還是分隔二地,他在台北,我在高雄,
每星期,我們輪流北上、南下
他和您一樣,都是採坐巴士下來、高鐵回去,
而我比較浪費一點,來回都搭飛機。只為了希望能換取多一些在一起的時間。
至於解決的方法,我們還在思考中…
該不該結婚?
因為其實你們目前遇到的問題,並不會因為"不結婚",就能解決。
如果您認定您女友就是未來的另一半的話,那就結吧!早結晚結,都一樣。不是嗎?^^
散步的貓http://blog.roodo.com/walkingcat
1、工作不穩。(經濟不是很充裕)
2、南部找工作不順遂。
3、又想繼續進修二技。
4、適逢29歲。
等等~~~~~~~~~
其實一句話啦!
結了就對了!至少你女朋友工作穩定吧!
最後我猜想如果你們倆結婚的話,可能的情形!
1、搬至距離他工作近的地方居住。
2、樓主就近找一個工作。
3、至於經濟形情,則視當時情況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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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樓主應該反過來想,以結婚為最題,再去思考如何維持居住品質。
我想結是一定要結的(不然根本就不用po上來問了) 。
註:另外你們倆還年輕,你的女朋友有此孝心,你也應該體諒才對。
只要餓不死,少花一點,生活還是過的去的啦!
但是孝順的心可不是隨時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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