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佩.. wrote:
前面交了一個女朋友 聽說是兩年
國三到高一 然後他們已經有過關係了
因為我男朋友說他比較早熟
後來分手原因是女方的媽媽很反對
最後就分了 但是男生因為對他用情很深
所以兩年都沒交女朋友 也沒碰女生
他的原因是 因為他無法忘記他前女友(講得非常的誠懇也癡情)........
他一直說 他快憋不住了 他也說願意等到我給他的那天
他自己說最短期限讓他等一年 他願意等
他一直說他憋得辛苦 他也說 是愛我才願意碰我 這是兩個人增進感情的情趣
不然他說兩年多以來沒交女朋友 也都是靠自己...... (恕刪)
說好聽一點是:他沒有這麼單純。
說難聽一點是:聽他在那邊唬爛。
話都是他在說,早熟就一定是很早就要發生性關係嗎?所謂的早熟不是生理早熟,而是心智比同齡的孩子來的成熟。如果要說早熟,現在的小孩都很早熟啊,但是真的女生來過初經就是成熟的意思嗎?這可不見得。
他說他兩年沒交女友,是因為他找不到他想要的女孩,找不到當然會一直想著前女友(這不是廢話嗎?),不講的深情一點,您哪會覺得他癡情?
說願意等您又為什麼要說他只等一年?他不知道您未滿18歲嗎?他不知道女生太早有性關係是傷身的嗎?這些您去GOOGLE都找得到,建議您先自己去做功課,您自己的身體您自己要了解、自己要學會保護。
您自己要多了解健康教育,父母只能保護您到20歲,20歲之後您成年了就是自己要負責了。若真想也願意發生關係,等您18~20歲之後再說,讓自己有足夠的心智去面對性關係。
您現在還小,若真的這樣給了會有失去與遺憾的念頭的話,建議您別輕易給。如果您會覺得給了之後找不到人願意接受您,建議您還是婚後給丈夫。
不是每個人都得接受婚前性行為,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婚前性行為。有些人怎麼樣都無法跨越心裡那道牆,那麼就順著心裡所想的「婚後再給」。
請保護自己,身為女人若是連保護自己的基本概念都沒有的話,是您對自己不夠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