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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被當作準媳婦來看待,我該感到高興嘛?(8/12更新)

我要是你爸 打斷你腿先


要同居就跟男友搬出去


雖然還沒嫁進去

但你也用了男方家的資源

作個家事 也沒什麼了不起

你有付房租嗎?
梓玥 wrote:
但我男友卻說沒人把我當傭人來看,沒人看不起我這回事。
說他媽媽很喜歡我,已經把我當作是媳婦了,我應該要高興才對。...(恕刪)

認知差距
未來做的只會多不會少

喔,對了
"當作媳婦這回事",不過是要你接受未來成為女傭的說詞
你可以減少在你男友家住的次數和時間
等到論及婚嫁或甚至訂婚之後再慢慢增加次數都可以

妳現在只是女朋友的身份
除非妳非他不嫁
不然在婚前請保持一點自己的時間和空間
需求的很多
想法很有主見
計較得很仔細

付出的很少
probeab wrote:
你可以減少在你男友家...(恕刪)

現在有的問題,婚後必定也會有
現在能解決的問題
不用等到婚後
不然就失去交往的意義了
我覺得一個星期去男生家住3-4天,真的有點誇張,你家人反對你還去
之前跟男友交往,假日去他家住1-2天,被我爸媽知道就已經非常不高興了
你換個角度想想,若你哥或你弟的女友一星期住3-4天
只幫忙洗個碗買個東西就在那邊抱怨,你會不會很不爽他
話說~你這樣的行為千萬不要嫁給你現在的男友...因為他家對你的印象很差了
你要想清楚 這男友是不是你將來要嫁的人
若是 請學會包容 拉你男友一起做家事
男方媽媽辛苦那麼久了 好不容易有個準媳婦 可以讓自己輕鬆點

若不是你想嫁的人
那請快分手 女人青春有限 快去找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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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難怪有人說 父母雙亡的男人算極品
你不會以為白住在人家家裡什麼事都不用做吧?
有時候我真是搞不懂一些人,還沒結婚就住進對方家不會不自在嗎
再說別人家哪有自己家舒服
我覺得……若真的要結為親家。這情況一定要有一方忍讓吧。若兩方立場僵持不下。最好是找出想法可以求同存異的共通可溝通點。真的很僵找不到能夠相處的平衡點。我看還是找其他對象吧。對你和他們都好。角色不同。想法也不同。就如同老闆作過員工。可是當他是老闆時。看事情的角度考慮的想法一定和員工不同。倘若樓主水水換了身份和角色。也會有不同的角度考量。考驗樓主水水的智慧。
有這種結果還不是妳自己做來的?

怪誰?


妳男友真爽, 有免費砲打(還不用付MOTEL錢), 又有免費女傭,

吵一吵分手後, 再找另一個傻女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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