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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結婚不用太多條件與理由(閃文,獻給我的伴侶)7/4至頂更新回覆

當這50點慢慢的變成壓垮彼此的理由 那也挺無奈的 最好啥都不要記 記得太清楚徒增煩惱而已
畢竟這50點應該也有過半數為戀愛時的衝動加主動~ 並非真實內心自己"平常時的作為"

的確 就與標題一樣 哪需要啥理由與條件 彼此心中都愛著彼此就夠了

lily112704 wrote:
這還是我第一次發文,...(恕刪)


祝福樓主,祝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Lily大 你好

我當然是不會酸您的.


可是有鄉民說過

如果不能接受台灣的傳統就不要結婚耶~

哈哈哈哈
好正面的一篇文章

可以分享到別的地方嗎?
lily112704 wrote:
這還是我第一次發文,...(恕刪)
恭喜妳的老公

結婚嗎..不就是這樣
當初怎樣愛才會選擇結婚
比東比西..要這條件要哪條件
最初心中的感情
又去哪了

婚後才是一切的開始
有妳這樣有心的老婆
妳老公會是最幸福的人


ps..我有我老婆也很幸福~~哈哈哈哈
lily112704 wrote:
這還是我第一次發文,...(恕刪)


再說一句:不要怕「閃」愛情,擁有一個喜歡「閃」愛情的妻子,男人會很幸福。

有些人不敢「閃」自己的愛情,其實很多時候是因為不願意在別人面前暴露自己的婚姻狀況。

有人是因為內斂,覺得沒什麼可閃的。
有人是因為自卑,覺得另一半讓自己丟臉。
有人是因為別有所圖,保持神秘才可以招蜂引蝶。
有人則是因為,婚姻不夠幸福,確實沒有什麼可閃的。

不管怎麼說,能夠「閃」愛情的,能夠「被閃」愛情的,都是幸福的人。

當然,我這裡的「閃」指的是版大這樣的「閃愛情」,不是「閃」鑽戒。
好閃,可惡,應該叫老婆寫一篇來車拼

不過她大概只會吐嘈我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好閃,可惡,應該叫老婆寫一篇來車拼



應該會被吐草說:
"還要老娘湊50點出來? 老娘三點全都露,你還想怎樣。"

lily112704 wrote:
這還是我第一次發文,...(恕刪)


平凡就是一種幸福

要一直幸福下去喔
在乎,不代表一定要說出來 ; 不說出來,不代表不在乎。 但當我說出來,就代表我他媽的在乎。

lily112704 wrote:
這還是我第一次發文,...(恕刪)


我好想當妳老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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