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y730719 wrote:
這個問題是我幫姐姐問的
姐姐與她男友已經生活在一起15年
在未婚的情況下育有一名小男孩
但是目前男友方面已經對姐姐沒有愛情
偶爾情緒化兼心虛下非常容易發脾氣
對於小孩也並不那麼關心
在小孩面前都是拿手機出來滑
不然就是看TV
不懂的如何與小孩互動
頂多三個月帶去麥當當一次
也從來沒拿過錢出來養育過小孩子
由於金錢薪資上姐姐賺的比男友多二倍
而男方不願意拿錢出來也無法說什麼
目前就只是單純的同住一屋簷下(女方屋下)
男友方面也多次偷吃
他的朋友曾灌輸想法:(你們沒有結婚,偷吃她也管不到你)
所以直到目前都不願意結婚
現在主要的問題是
我姐姐想要小孩未滿20歲以前監護權人方面由姐姐這邊擔任
因男方無力扶養,並且有可能再尋找另外的女人
並且男方好像也有這樣的想法
一方面也怕男方家人在小孩未滿20歲前爭取過去
導致姐姐無小孩在身邊陪伴
但是..
又想要小孩長大後能認祖歸宗(就是指男方家裡)
主要是怕小孩以後怨她沒有爸爸
因為自己的爸媽因為離婚,姐姐被鄰居說過:(妳的父母離婚很丟臉)
不想讓小孩背上這樣的罪名
請問各位有什麼方式與方法,或者法律上的知識可以幫助的!
麻煩~謝謝!不要亂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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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2
其實我當弟弟的也很無奈
也勸說了許多
但姐姐的想法中
矛盾點非常多
最可憐的還是這個小孩子
姐姐有問過戶政處
戶政處給她一個方式是
先登記結婚
再由男方辦理領養
然後在去戶政處
用合約方式
寫小孩未滿20歲前監護權由女方擔任
其實這樣就等於是在互不歡喜之下
而登記結婚
結婚應該是女生一生中最快樂的事
而姐姐如果想這樣做
只能說只是很蠢的犧牲自己想為小孩的未來能認祖歸宗
可能一方面也防止男方繼續偷吃
男方目前又換工作(一份工作撐不到一年)
只是這次工作是屬於派遣支援式的
就是要去外縣市居住工作
並無法每天回家
只有放假才回家
並且姐姐有跟男方說小孩以後下課沒人顧怎辦!
男方只冷冷回一句:(這事不要與我討論)
寫在01上一方面尋求有沒有人有更聰明的方法
一方面也是之後要給姐姐看01網友的這些回應
讓她看看自己是否真的太蠢了
只是女人嘛~難免還是對另一伴抱持著希望
就算一點點也好這樣!
別亂聽戶政事務所的人說什麼先結婚再辦理領養之類的,婚結了後問題會更多更複雜。
軟爛人閃都來不及了,還談什麼結婚。
以前法律小孩認爸爸好像有年齡限制,現在什麼時候都可以,就算爸爸死了還是可以認祖歸宗。
你沒看王永慶死了後不是又跑出一房小孩要認祖分產。
所以別急著幫小孩認父認祖,等小孩自己成年了想認再認。
---你的心,決定你眼睛所看見的方向---
glay730719 wrote:
這個問題是我幫姐姐問...(恕刪)
拿到監護權,然後再打確認親子關係官司。
根本不用結婚什麼的,要認祖歸宗只要證明小孩是他的種就夠了,只是小孩是非婚生子女而已,沒結婚小孩都生了不是嗎?
我砲故我在
glay730719 wrote:
其實我當弟弟的也很無奈
也勸說了許多
但姐姐的想法中
矛盾點非常多
最可憐的還是這個小孩子
姐姐有問過戶政處
戶政處給她一個方式是
先登記結婚
再由男方辦理領養
然後在去戶政處
用合約方式
寫小孩未滿20歲前監護權由女方擔任
不用結婚
去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
一樣有父有母
詳情可問戶政事務所
也可參考跆拳道國手陳怡安的經歷
以下是關於她的報導.......
一般人對於陳怡安的未婚生子或多或少有些想法。她跟孩子的爸張豐進生活幸福,也不覺自己特意力行女性自主。她說,自己小孩報戶口,只需多請孩子的爸填寫認領申請書(其中含約定姓氏與監護權的歸屬),之後一切事務都與一般人無異。手續比想像中簡單方便得多。「對小孩負責的方式,不是結婚。而是父母能不能好好照顧他。」陳怡安自信的說。
glay730719 wrote:
其實這樣就等於是在互不歡喜之下
而登記結婚
結婚應該是女生一生中最快樂的事
而姐姐如果想這樣做
只能說只是很蠢的犧牲自己想為小孩的未來能認祖歸宗
可能一方面也防止男方繼續偷吃
認祖歸宗?是小孩強烈要求?還只是你姐姐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
結婚就能防止男方偷吃?只能光明正大的抓姦罷了
講白一點,
人不對,你姐姐結婚以後哭斷肝腸男方也不會心疼她喔
好好愛自己~照顧小孩~存老本~享受生活,何必再去攀緣(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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