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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要被告強姦了...

反正是上班的地方 就給他砸啊
真的要命的話 那可以告恐嚇了 趕快錄起來

選擇比努力重要 wrote:
最後好像男方被打了幾下之後,說今天晚上要來談判,如果沒給對方一個好的答覆
要來砸你上班的地方喔,要你的命之類的,然後再告強姦之類的。
反正是上班的地方 就給他砸啊
真的要命的話 那可以告恐嚇了 趕快錄起來

選擇比努力重要 wrote:
最後好像男方被打了幾下之後,說今天晚上要來談判,如果沒給對方一個好的答覆
要來砸你上班的地方喔,要你的命之類的,然後再告強姦之類的。


貪圖青春肉體的代償

工作保不保不知還要被告

活該19歲

小頭作祟就是這樣
傻傻der~

女方又非未成年人, 又是已交往狀態 (通訊內容,傳訊紀錄都可以調出來 證明非脅迫性交)

女方家長想拿強姦告的成!?

不要事後被反被告誣告, 毀謗, 恐嚇 (下次女方家長再來公司 記得要先錄影)~ 就萬幸了

==更新==

剛看了條文, 似乎未滿20 還是會有問題!?

以上持保留態度.
我也看過這條文,但是女方再8天就滿20歲了
不知道o不ok

mipec1987 wrote:
你確定?你是沒看過仙...(恕刪)


當場跟事後差很多
仙人跳當場有精液可採
這種事後才被父母逼提告的
打完炮當下是不會去留精液的
除非她爸媽是司法人員那就姑且信你朋友不管如何都要跑一下法院
別一聽到要被告就整個傻掉任人宰割...趕快告訴你朋友先冷靜冷靜,
回覆一些基本邏輯能力

我覺得請你朋友先告他們傷害吧..驗傷單的證據簡單又直接!

強姦是刑法,刑法成年界定是18歲 , 女方已成年 (民法界定20歲)
更何況有關於性行為犯罪的界定又更小(16歲)

某法律事務所 : "有關年齡的規定,在性行為這件事情上做了調整,
刑法是以16歲做區分:一個年滿16歲的人就
有完全自主的性行為能立,他可以自己判斷要不要跟人
家發生性行為, 反之,如果未滿16歲,法律是站在保護
她(他)的立場,認為就算她(他)自願,但由於她(他)的
判斷能力薄弱不夠成熟,所以跟一個未滿16歲的人發生
一夜情,還是犯罪 "

就算要告,證據呢? 叫女方做偽證? 就算她願意,用嘴巴講的能定罪?
男方都沒有任何交往證明? 一起拍照片?

不要說被判有罪,光成案就很難了吧,好歹也拿出些證據檢察官才會成案吧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選擇比努力重要 wrote:事情是這樣的。

我朋友31歲和他的女朋
意思是說有一百萬就不算強姦了嗎

選擇比努力重要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恕刪)


驗傷 報案

恐嚇取財 聚眾傷人 傷害 民事 刑事都可以告......

看誰比較嚴重...


對方家長如果硬要告強姦 請他提出證明... 女方的全身驗傷單 以及採集女方子宮內的體液 是否有男方的DNA反應...

不過.... 除非她們玩得比較激烈 不然 應該是拿不出來的... 第二點就... 要看距離上次一次恩愛多久了....

我總覺得 你朋友勝算比較大
要是你朋友不擅言詞,今晚的談判至少可以帶支錄音筆放口袋

只要對方用言語恐嚇,就是當場的活證據到手!

說真的你朋友要是這麼容易就被恐嚇取財,那就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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