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Cl-2012 wrote:
成家立業、成家立業。...(恕刪)
先別說立業了
薪水沒到一個程度
哪來那個臉去女方家提親啊
女方不嫌,女方家可是會嫌,而且不會讓女方知道
妳可知道那種話有多難聽嗎
有房有車有存款,啊是不必打拼個幾年就有
當我爸姓郭還姓李啊?
這年頭說是男女平等
也只是權益上的平等
論責任,義務都還是男方比較重
不管是社會上給男方的責任,還是觀念上根深柢固的責任
外加這個社會不是二三十年前肯拼就可以出頭的經濟結構
妳以為男方願意這樣講嗎?
所以責怪男方的"奇特觀念"同時
應該想想為什麼這句話會變藉口
跟這觀念,是誰加諸在他身上的
真想嫁,拉著男友去公證啊
少來那邊"我要跟你同甘共苦,但婚紗蜜月可樣樣不能少,房子在我名下,公婆滾遠點"
我就相信真的想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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