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那麼多可以當朋友的人~~為什麼單單要和一個故意狠狠傷害過你的人做朋友?什麼是朋友?你是她重要的人?這個~~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通常你覺得別人離不開你的時候,恰好是你離不開她。。。如果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備胎也算重要的人的話,汽車備胎至少還有個固定位置。這是個最簡單的道理,樓主想清楚。
連小姐 wrote:她之前劈腿我尊重她的...(恕刪) 三樓說的非常好...你有沒有問過自己...你想再跟他一起是真的想再愛他一次...還是只是不甘心或捨不得(一般都是這樣的心態)...就算複合了...心中難免有疙搭...妳該學的是釋懷...說真的...我反而看不起那些分手後不管男女硬要當朋友在那勾勾迪的...講難聽點就是犯賤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你把自已的臉放在地上讓人家踩~你對得起你父母嗎 !!!!!紀桑 wrote:三樓說的非常好......(恕刪) 紀桑說的非常正確!!不要犯賤!!也不要被犯賤的人牽著鼻子走,不然也一樣,犯賤!!
愛凌凌 wrote:謝謝^^或許像你說的...(恕刪) 為什麼我的狀況可以跟你這麼像...當初是她提的 我也把所有錯攬在自己身上她也覺得她對我很愧疚很抱歉 她說她現再想要先自己一個人 要我們都先冷靜想想(我很確定沒有人介入也沒有吵架,只是她覺得我們倆的觀念有落差)到現在我還是會傳簡訊給她,她也會回我,只不過這感覺這距離比當朋友還要遠 就只是認識而不熟的朋友我也期待她會回來 這種感覺真的好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