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gwiemore wrote:
我都把我財產資料傳給老婆
而且三不五時更新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1 老婆的確是應該要知道的.
家裡的財務都是我在管的,稅是我在報的,我老婆只要需要現金時她領得到,她刷卡時我不去管她,她也就懶得來查我的帳. 但這是有危險的,因為萬一哪一天我有三長兩短,有可能錢存在哪裡她都不知道,密碼也搞不清楚,不動產的所有權狀在哪裡,還有可以去申請哪家的保險和賠償金她也搞不清楚,這就很麻煩. 所以帳目財產清單還是要列得詳細,讓老婆也保存一份! 至於小孩,我會告訴他們清單在哪裡,萬一爸爸媽媽都不在時他們可以去拿,可是現在不會讓他們看清單,免得以為自己可以不用奮鬥!

至於女朋友........我是認為在真正結婚前還是保留一點比較好,尤其是咖啡店的顧客老夫婦發生不幸之後,我覺得人心真可怕(更可怕的是惡毒的心是出於外表看不出來的小女人),所以還是財不露白比較安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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