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交往的前半年,
常常把"分手"二字當做吵架的籌碼,
那時候我有一個怪癖,
每當吵架她講到"分手"二字,
事後我就會偷偷記錄下來(人、事、時、地、物...諸如此類的)
然後list一張表.....
後來有一次吵架吵的很兇,
一直提她想要分手,
我心一橫告訴她,
自我們交往以來,
妳一共提了61次"分手",
她怒著告訴我:
才怪!你有證據嗎?!
接著,
我拿出珍藏許久的"分手表",
上面詳細記錄著吵架的5w1h,
然後,
我告訴她:
能讓你提61次分手,
那代表各方面條件我真的配不上妳,
也許我們不是最適合的一對,
但我想告訴你,
打從交往開始,
我就沒提過、也沒想過要分手,
妳真認為我們不適合,
那我們就分手吧,
如果妳認為我們能一起走下去,
那以後吵架請別把"分手"二字掛在嘴上。
從此以後,
她也就沒再提這二個字了!
連真正分手的那天.......也是!
哎...........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