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再賺就有了,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事但是結婚這種大事,是每次都會被提起來比較的區區一點錢,花下去吧免得被長輩(包括父親)記住(唸)一輩子...結婚這件事,該做的事,不想做的事,都得做啊...一切圓滿才是最值得的
Mavis73826 wrote:原本想省點錢之後買房,但如果因為面子..我寧可公証即可~但又不想讓父母傷心~唉~~...(恕刪) 如果我沒看錯的話, 你是想"省點錢之後可以買房"... 假設真的省下五六桌的錢, 這樣可以買到哪裡的房子呢??五六桌的錢就別省了! 你這輩子也就結婚這一次、讓父母開心一下又如何?
Mavis73826 wrote:我終於體會到 可能因為只要討論婚禮細節 很繁鎖~而想只辦公證就好~ 唉 小弟去年結婚就是因為討厭那種繁瑣的麻煩習俗,所以選擇直接辦理登記然後宴請雙方家長+家人吃飯(一桌10位),說真的很省事;而今年預定要辦婚宴,但事前已跟雙方家長表明,只會邀請同事、同學、朋友約20來桌,其餘親戚、長輩、家長一律不在宴客名單內,一來為了省去長輩七嘴八舌出主意的麻煩,二來為了避免面對一堆不熟識的遠親。雖然過程花了不少時間與家長溝通,但最後還是很感謝雙方父母的體諒。其中,小弟認為能夠獲得雙方家長同意的原因之一,應該是整個婚禮(婚紗、婚宴、喜餅等等)都是我們夫妻倆一手包辦,所有的費用也由我們自行負擔,自然省去不少來自長輩壓力(我們自己的婚禮當然自己做主)。
很簡單啊~訂結一起,男女方分開收,理所當然的~但是說真的,妳提到想省點錢之後可以買房~除非妳們是辦一桌10萬起跳的要不然辦酒席的花費,在紅包的分攤下(無論賺賠)省下的那一點錢,在現今的台北可能連買個廁所都不夠吧...= =
dsanwen wrote:通常是越想省~越省不...(恕刪) 感謝各位前輩的指點~經與老爸再次溝通後~決定走第二個方案等歸寧時再設席請雙方的長輩們來吃飯也讓老爸不會感覺虧欠其他的伯父的fudsanwen wrote:我說白一點~請客...(恕刪) 我媽有想到這點了~所以放的帖子也刪減了大半~親戚們只有放給三個伯父跟一位姑姑什麼已嫁娶的表哥表姐~通通不發~<因為姐姐結婚時 通通都有發,但好像有被講的不好聽~但明明他們嫁娶時,我爸媽也都包的很大包,所以老媽才會在我結婚時把喜帖發出的數量減半只發長輩>dsanwen wrote:我說白一點~請客.....(恕刪)
Mavis73826 wrote:請問前輩~因為我跟我...(恕刪) 第一個分案您父親付桌錢不就得了?想當初我老爸對我說紅包他要收,可是桌錢是我出的我只回答我老爸一句話:那賠的話你要幫忙擔嗎?我爸就沒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