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vis73826 wrote:
我終於體會到 可能因為只要討論婚禮細節 很繁鎖~
而想只辦公證就好~ 唉
小弟去年結婚就是因為討厭那種繁瑣的麻煩習俗,所以選擇直接辦理登記然後宴請雙方家長+家人吃飯(一桌10位),說真的很省事
;而今年預定要辦婚宴,但事前已跟雙方家長表明,只會邀請同事、同學、朋友約20來桌,其餘親戚、長輩、家長一律不在宴客名單內
,一來為了省去長輩七嘴八舌出主意的麻煩,二來為了避免面對一堆不熟識的遠親。雖然過程花了不少時間與家長溝通,但最後還是很感謝雙方父母的體諒
。其中,小弟認為能夠獲得雙方家長同意的原因之一,應該是整個婚禮(婚紗、婚宴、喜餅等等)都是我們夫妻倆一手包辦,所有的費用也由我們自行負擔,自然省去不少來自長輩壓力(我們自己的婚禮當然自己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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