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難測有規定結了婚不能離嗎?那張證明也只對財產有用心要變有沒結婚都一樣宣示什麼主權?不愛就不愛了~任何束縛都沒意義是你的就是你的~任何誘惑都無用我跟男友交往20幾年我的原則是如果他變心或偷吃我會離開(這樣算束縛嗎?)如果最後會結婚也只是給長輩一個交代
就算有那張紙,被背叛被搶愛人又能如何告他要有真憑實據,那真憑實據很好取得嗎?花了時間精力跑法院就一定贏嗎?道德上不應該破壞人家的家庭實際上還是很多人這麼做婚姻那張紙,當然有他保障的效益但是效益多少,在於個人的道德良知法律能保障多少?別騙人了,有錢黑的都能搞成白的有了婚姻這張紙,沒錯是多了一份責任但是這份責任做不做還是在自身不打算註冊結婚,沒有婚姻束縛一樣能長相廝守對我來說婚姻不過多了一份印記,在彼此戶籍謄本上有這記錄或許我太偏頗,但是我只是認為如果要期待婚姻這註記能夠保障你的婚姻那天底下就不會有那麼多可憐的單親兒童跟單親爸媽了
方小墨 wrote:這是現在這社會極為畸...(恕刪) 我和我女朋友已經交往20年了 還沒結婚 真正會在一起的 沒結婚也不會跑掉不會在一起的 公證 結婚請客 身分證配偶欄 婚前婚後契約 都是沒用的所以會不會跑 和有沒有結婚 是不相關的事情硬要把不結婚=不想負責 連連看放一起 這是邏輯不通的
方小墨 wrote:這是現在這社會極為畸...(恕刪) 登記就好?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要家庭還是要結婚?用講的都很簡單,雙方家庭同意登記就好的,確實不是沒有,但少之又少沒錢結什麼婚再說,不結婚的交往男女也不是沒有交往主要在心態,不在那張紙,也不在名份結婚不是照樣能離婚嗎結婚頂多就是將來抓姦在床的時候能求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