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Gabriel wrote:
只是一起努力就要簽這種約,那如果你看到有些女生是根本擺明要男方養的,你不就要拿另一份更狠的約給她們簽
只是看膩了01上一堆寬以律己,嚴以待人的"好男人"
女人陪著他吃苦奮鬥就應該
對妻子不離不棄就再說?
合約也很清楚阿,你只要不背叛,不偷吃,這合約也懲罰不到你(配偶也要簽別忘了)
不敢簽是因為......知道自己有天如果事業有成了,不可能100%對配偶抱持忠貞?
當然就開頭說的,我自己是100%不敢簽,因為我100%會偷吃
loy988821 wrote:
合約內容的漏洞不是重...(恕刪)

loy988821 wrote:
"婚後如有任何外遇,通姦,和配偶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同性與異性)發生肉體上的性行為,則本人名下財產一切歸予配偶,且放棄所有繼承權,所有收入也盡歸配偶,但配偶需給予本人每月35K的生活費,如本人平均月收入不足35K,則不須給予任何生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