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kon wrote:改去夜店把妹,或去被...(恕刪) 去夜店也太不安全了,那地方可市比喝茶吃魚更讓人難以接受的地方(至少我的標準是喝茶吃魚比夜店還衛生些,但這兩地方都是不能接受)。只是曖昧沒有關係前,如果他真的把妹,我會想看看他都挑什麼款的,然後我也去把一個;如果被把,我會想看看把他的是什麼款的,然後找一個來把我。我不介意伴侶有交友圈,就算有異性朋友也可以,只要別太得寸進尺,我都接受。但假設超出我可容忍的尺度還被我知道,沒啥話好說,我又不是沒本錢找更好的,直接謝謝再見不連絡我父母親生養我這麼大,可不是讓另一個男人以愛為名糟蹋我。找個不好的對象在一起,不只是對不起自己,更是對不起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