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jia220 wrote:我不知道, 法...(恕刪) 先不動聲色!然後一直施壓,讓他先開口離婚但你要先說一次不再繼續施壓他再開口離婚,你再歇斯底里說好(選擇早上有上班時間,先做好如何離婚功課)不這樣這種爛人,你一開口離婚他絕對不會輕易放手講難聽點有的吃又有的拿,那裡不好了!切勿先行攤牌
Jiajia220 wrote:文長跟老公登記結婚後...我已經不奢望拿得回來我先墊的錢,但他要是真的不要臉跟我分動產跟不動產能嗎?....(恕刪) 台灣的法律是婚後增加的財產,雖然是妳婚後才買的,但絕大多數還是用妳婚前的錢買的,所以認為他分不到! 不過還是找專業人士確認一下~
你是婚前購屋的只要提出不動產交易證明是在婚前,男方是不能有任何要求的另外,如果你幫男友還錢的錢是使用匯款的,可以在簽離婚協議後寄送存證信函追討要求債務確認!留下簡訊證明,是因為不堪言語暴力及可能的出軌而離婚也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撫慰金(你說的電腦存的簡訊、照片)別太天真了,都自己買房子了!這種男人的話不該相信的就別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