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小朋友 wrote:錢??你有寫借據還是...(恕刪) 都沒有那你怕屁~ 她給的歡喜甘願~ 給的時候又沒說要你還~ 相關案例很多~ 沒借據上法院也沒用~封鎖她就好辣~ 如果她到處網路放話造成名譽上的損失~ 告她吧~如果你想活的有點尊嚴~ 不然錢還她~ 鬧大了乾脆開個調解庭~ 白紙黑字分期償還~
這不叫花錢消災, 你既然收過對方的"接濟費", 分手後對方跟你計較這些,而你又想分手沒瓜葛, 就想辦法還了吧, 當然你可以說沒借據為什麼要還,那你就接受對方繼續糾纏你吧伍爪章魚 wrote:所以...兩位大大都...(恕刪)
伍爪章魚 wrote:有一個交往一年的女生...(恕刪) 樓主讀書中,一年花了人家5萬!! 看來樓主價值觀也是可議。交往沒多久就因為生涯規劃問題而考慮分手,請問樓主到底幾歲阿? 這麼成熟?居然成熟到半年多生涯規劃就有極大的不同,以致於沒辦法維繫這段感情。 該不會是打算考公職之類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