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婚後女方娘家生活費處理方式?(已刪文)

跟你有類似情況
老婆家境不算很好
不過這是交往前就知道了
婚後我們的錢是分開的
我付家裡水電瓦斯房貸車貸雜七雜八
我老婆就付她自己娘家的開銷跟房貸
每個月3萬多跟她大姐平分
簡單說就是各養各的家
過年過節的紅包一樣
我付我家的她付她家的
我們會互相準備好對方的份
怪就怪我賺不了大錢
沒辦法連她娘家一起養

您與老婆也還沒生小孩,所以還沒遇到小孩跟誰姓的問題,女方家沒兒子,

所以將來會不會有要求小孩跟女方姓?

總覺得現在女生遇到對自己有利的,就說男人要有擔當、有肩牓,

對自己不利的就又要求"女男平等",

要求老公對自己父母要盡孝道,但自己對公公、婆婆呢?
這問題很簡單

主要就是妳老婆的想法

所謂二個家庭最重要的還是夫妻自身的立場是在那裡

要是老婆本身就不認同版大的想法

那說什麼都是沒用的

講到了錢,我想只能找時間好好溝通

我覺得要將心比心

要讓你老婆知道你的困難點

講明一點是要公平

說真的彼此的家庭本來就要有孝心

但必竟收入有限

如同版大說的

二個家庭就有所差異的感覺

以個人立場,我讚同版大的觀點

必竟都是住家裡,家裡的父母都沒有說過什麼要求,而女方家庭就感覺要求多了點

光這方面就覺得落差太大了


夫妻相處難免會有爭吵

但我覺得不能讓誰會有好像是"應該"的感覺

版大加油吧

好好的與老婆溝通看看...
樓主和老婆都有工作

而且經濟是平均分擔的

也就是樓主拿13000元 給自己爸媽


樓主的老婆是拿自己的賺的錢 13000元 給自己的原生家庭

並不是花到樓主的錢

我覺得並沒有什麼不妥當的

女生有權利支配自己的收入



我要是住家裡 家裡都給我包吃包住

包括水電費用

包括第四台~網路等等 ========還不會收我任何錢






No.24 wrote:
跟你有類似情況老婆家...(恕刪)


這篇可以留存~

本人認為很有討論的空間

基本上 娘家的父母也要有相當的經濟能力才可以

我覺得給自己父母給多少
就相對給女方父母多少
這不是吃家裡多少錢的問題
不然你也許可以考慮搬到女方家去住
問題是你搬到女方家去住,你會願意嗎~

如果要減少可以一起減少
不然錢這件事永遠是個疙瘩
就是因為不在身邊, 所以更想彌補, 而非以因為沒住家裡沒開銷, 所以想省孝親費
我想樓主老婆的想法是這樣
以立場對調來說
換你們去住岳父母家, 給1.3萬家用孝親房貸三合一
然後給自己爸媽1萬純孝親費用
你會想說因為沒住家裡沒花到爸媽的錢所以想減少孝親費嗎
如果你是個孝順的人, 但又不是住家裡的, 多半不會這樣想
因為減少給自己父母孝親費用會有罪惡感, 覺得好像拿金錢跟現實來跟自己爸媽衡量孝心似的. 感覺會很不好
你去bbh也可以看到很多當老婆的報怨公婆吃好住好買好, 結果自己家用都不夠, 老公卻還是不願意減少孝親費
因為他們會有希望可以達到自己孝順的目標

再來如果真如你說每月給1萬3其實也不夠岳父母的開銷
加上小姨子的1萬就會夠他們生活房貸還加娛樂嗎?
我想應該不是, 你們的錢是貼補基本生活費用, 其實岳父母還是拿老本出來花的, 只是你不知道

樓主現在不能從減少孝親費來下手說服老婆, 尤其是拿岳父母不工作還爽爽過來說嘴
因為你在幫她的孝心打折扣, 她當然跟你吵起來
你需要改用現實方面來下手
比如把你們現在的收入攤開來作分配
現在不像以前, 比以前少了多少錢, 如果給兩邊的孝親費用不減, 那就得壓縮到自己哪邊的開銷
不然就是看能不能跟長輩協調減少孝親費用, 避免自己生活費用不足
你們需要的是這樣的討論
我倒覺得 這不全然是 "孝順" "公平" 的議題

女方家長並非沒有生存能力,而是不願意謀生

就如同版大說的 "唱歌喝酒~"

如果今天女方家人是認真的過生活,但是收入就是不足,那當女婿的多少補貼 是應該

但是今天並不是這樣,女方有考慮過 女婿的能力嗎? 每個月跟女兒女婿拿這一筆不算小的數目,對女兒女婿的生活真的沒影響嗎?

我想,如果他們有一丁點為他們的女兒著想,考慮他的未來 就不會做這種事情吧。

再來男方雖每個月拿錢回家,難道 搬到外面住,每個月的房租+開消 會低於13000? 我想不可能吧

男女雙方 各有各的立場,站在對方的角度想想吧,男方不願意拿出這麼多,也是想早點讓 "妳跟他"的家庭 能早點有好日子過,不然等老了,這種戲碼會一再重演.....

因為你們根本存不到錢....老了還是得靠子女養

唉~~台灣經濟的悲哀


AlbertAussie wrote:
這篇可以留存~本人認...(恕刪)
這種問題還不到要以"離婚"來下定論吧,會不會太偏激了?
好好溝通,其實你已經講出最想講的答案了,岳父岳母也是父母,那公公婆婆是不是也是父母?
公公還在拼命工作,岳父在消遙人間,兩者年紀相差無幾,不汗顏嗎?
如果岳父以嫁女兒來認為理所當然,那被物化論斤兩賣掉的女兒也太悲情了吧...

lsktn8603 wrote:
直接跟你建議有21....(恕刪)
muchshow wrote:
這話題是個很敏感的話...(恕刪)



經濟能力不夠就不要組家庭

單身反而比較好


不然那股壓力真的會搞到受不了

趁還沒小孩前,趕快做個決定吧!
  • 2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