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derm wrote:
四萬多的月薪還稱之為“不太多“呀?
在台北生活,還要拿一半繳車貸的人來說,是不太多.....
而且四萬一也是四萬,四萬九也是四萬....差很多的。
建議樓主把車賣了換買房子。之前我也想過不要買太好的房子,再買自己想要的車。
但是幫我服務的房仲(友站的站友)講了一句話,讓我下了人生的重大決定.他說
「興趣只會跌價,但是房地產是會漲價的」我現在34歲,現在才知道這個道理已經太晚了.....
都快30了,其實應該要為自己往後打算了,過幾年你等你看到你同年紀的人還要住在家裹或
租房子幫人家繳房貸,你就會感謝這邊的人給你的建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