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ball wrote:A子是女生,未滿16歲。主要是。。。怎麼有生母可以這麼狠心,雖然比他狠心的也很多,但是不聞不問,對小孩的傷害也很大。完全讓人心寒 出來後還未滿十六歲.....想必是玩很大社福單位呢??他們做了什麼嗎??
樓主:你該不會喜歡A女吧??還是已經是現在進行式??PS:這麼關心他的你,都知道他交了壞朋友了.....還不挺身相助??!!我所謂的挺身相助,不是去找他媽要錢......整天想辦法找他媽要錢.....不如想想怎麼幫助他生活正常!
KIKO-L wrote:樓主:你該不會喜歡A...(恕刪) 說的好啊~~自己不學好 怪東怪西怪爸怪母 就是不會怪自己不長進不學好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不教人為善向學卻只會出主意教人爭要錢要索費.......................................還真是叫人唏噓
原生家庭還是能生活為什麼A女會沒法生活,要買手機和朋友去吃喝玩樂嗎?母親有扶養義務但,如果小孩對母親不好我想母親也會心寒吧。母親養到12歲,現在未滿16歲,才回家一兩年就學壞~~~~~~以前在觀護所當志工時,是會有家長施暴不養小孩,小孩在外肚子餓偷東西流浪(這才是值得同情,要幫他們的。
她的生活很正常,目前也改過自新。我是她舅媽,我提供她幫助,觀護所跟感化院不同,不懂的人可查查。只是想詢問法律問題,不懂的別插花,說些難聽的嘲諷。她目前要上高中,學費扣掉補助也還要16,000還要通車費,生活費。我自己也有家庭,也有負擔。沒理由要我負擔所有一切,跟她原生母親溝通無結果,她連長輩都不理。所謂的長輩就是A子的外婆外公,也就是我公婆。原生母親完全不想負擔任何費用,所以我想只有透過法律途徑,請原生母親出來處理,不然別無它法。雖然社會很黑暗,但是也別把所有的事都想的很不堪!
redball wrote:她的生活很正常,目前...(恕刪) 幫助人 本就量力而為就您所言 既已離婚妳公公婆婆也沒權利也沒立場了吧我說一個比方好了 ....妳幫助一個人那是做好事 無償的付出給予是功德但妳幫助的同時要求他人的給付 無可避免同時也將招致物議當初小孩父母離婚如何協議 小孩的撫育義務與責任是如何分配?如果小孩的媽撫養了十四年 協議是十四歲後由父方承接那你豈不陷人於不義.....家務事 沒誰能裡的清 家務事更沒誰能說的清....當你為了自己先生的姪女抱不平之餘先理清我上述的比方也許會讓你更客觀一些也或許妳的怨恨與不平將會改變成感恩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