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alsense wrote:恕我直言,樓主會發...(恕刪) 真的 其實樓主並不適合婚姻 人生多變 現在有錢 萬一那天家道中落了? 你就不要婚姻了嗎?本人拙見 太多人被這種是是而非言論影響了吧 婚姻是二個人決定攜手共渡的 不管苦與樂也許有人會覺得這是什麼時代了 還有這種想法 如果你也這麼想 那我建議 大家談談戀愛就可以了孩子也不要生比較好~
傷不起 wrote:1.交往多年男友,有房,薪水3萬,長相普通,不需跟長輩同住。2.前男友,帥、多金、有房,離婚有小孩,不須跟長輩同住。3.正在追求你的男生,一點帥、工作穩定(薪水6-8萬)、有房、有點錢,結婚應該需要和長輩同住。 選 1 交往多年有默契,不用重頭再來,他也了解我的習慣和脾氣。至於 2 離婚有小孩 這點就不ok至於 3 追求有男友的女生?這種人不ok。和長輩住更是大忌。
傷不起 wrote:1.交往多年男友,有...(恕刪) 個人純粹以外在條件來排行的話,不是2>3>1,就是2>1>3。看3號的父母是否處的來吧,不然每天大眼瞪小眼,等於家裡多了兩個老闆。另外一個重點,2的條件那麼好,選擇者居然還是有足夠的動機放推掉2號,使其成為前男友,那麼可見這不是選擇者的最佳選擇。因為開版只貼外在條件,因此能考慮的也就這樣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