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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恐怖情人

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
確實現實總是比小說更加離奇,
因為不需重視其合理性.

他在FB罵人渣的事
可以把FB再拍照留檔
多告他一條侮辱罪.附帶民事賠償.

P.S.記得連他父母也要一併告.



牛小潔 wrote:
男方爸還說:長的跟猴子1樣,妳還以為自己長的很漂亮XD


我喜歡這老爸!!!! 頂!!
公佈這男的FB吧 如果這麼人渣 真想上去留個言之類的
就告傷害...
證物FB的球棒
驗傷..
反正公務員錢很多.不要和解就對了
前男的FB再靠北.再告毀謗
不工作都要告你!
好不成熟的父母及小屁孩 請版主的朋友一定要去報警 讓這些有問題的人受到法律的教訓

這種人就要用三不 不理不采不鳥

久了他找到了新的對象 自然就會閃了
前男友而已,這種父母都公務員還帶球棍打的讓他們全家上報阿

有什麼好來這裡問的,一定要告傷害才可以

要是有言語侮辱再多告,反正現在一罪一罰,以前打過的也儘量算進去

千萬不要息事寧人,事情一定要鬧大

都分手了還什麼捉姦在床,請公開一下那人渣FB,大家都很興趣去問候他

葵三代 wrote:
我喜歡這老爸!!!!...(恕刪)

所以你是認同樓主的朋友的前男友???

男方很誇張,會動手打女人、會烙爸媽一起打人。嗯...極品

事後應該也是會出錢消災,新聞上常看到不意外。

女方更誇張,六到七年才發現是恐怖情人才要來分手...浪費自己的時間。

話說一個人走眼也就算了,當局者迷。一群人有看到前兆還不趕快救朋友出來?

六、七年? 這女的也真能忍...

牛小潔 wrote:
我朋友最近也終於擺脫...(恕刪)


有沒有可能是女生自己先有不良紀錄才導致如此情況....
不然正常來講在信任感沒被破壞的情況下....
不至於如此疑神疑鬼。

問問看吧


我曾經有一段感情,一開始是無條件信任對方的,她說什麼我都信。
看手機,看訊息什麼的動作都沒有,她跟朋友去玩有提一下就好,
雖然有時候會納悶為什麼她在約會的時候有些朋友打來的手機她不會接,
不過沒有太在意,
直到後來某天她電腦的對話窗沒關,一打開螢幕就映入眼簾跟對方的一字一句對話.....

之後 一次,兩次,三次,約法三章的事通通都沒做到,而且都還讓我發現.....那陣子我真的覺得我讓自己陷入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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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要讓對方有"不甘心"的感覺,基本上不應該搞到這麼糟。

"不甘心"這種情緒會讓人失去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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