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摩渣渣 wrote :如題,雙方交往3年,感情穩定,收入穩定,但是還不想結婚...目前同居,覺得租房子的租金都已經可以繳房貸了,所以興起買房子的念頭,不過有一點問題...例如:買房子要登記在誰的名下?而且愛情長跑最後分手的也看多了,雖然現在很好,但是未來誰敢保証,若是真有萬一,又該怎麼辦呢?不曉得大家有何寶貴意見,感恩~...(恕刪) 我和你情況一樣…我昨天和女友一起搬去住了…不過我女友都沒付任何錢…只有一些她要的家電…水電管理費各半…其實有共識就好!
Aelx Tu wrote:可以當作純投資,買房子是好事,但事前要講清楚,各出多少,分攤比例之後決不幫對方墊錢登記時可以按比例作持分,感情歸感情,投資規投資,不需要混為一談 不贊成,雖然分手後不怕被對方賣掉,但是假設想脫手時,有一方不肯賣,那另外一半要怎麼解決?總不可能賣房只賣自己的這部分持分吧?按我說嘛~要就自己投資自己買,要嘛就結婚結一結再買
摩摩渣渣 wrote:如題,雙方交往3年,...(恕刪) 我跟我家老大就是還沒結婚就買房,可以設定共同持有,自用住宅只有有一人戶籍設於此處就可以登記了!!如果日後真的有意外,因為共同持有,就討論是該賣了~~或是其他作法!!這應該不是太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