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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81879 wrote:
更不要臉的,透過派出所管道,記她的手機傳簡訊給她



老師追學生,醫生把病人,法官約被告吃飯,這類事情都是大忌.

雖然你只是個替代役小弟,連利用職務之便的資格都還不具備,但是一樣有倫理問題.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利用工務之便行私利之實
這樣不道德
上有大大說了,會害到您身處的環境
還是刪文低調的好

再則,電影怎樣只是電影
時空環境不同下,如果對方無意而您也打算纏打幾年
小的覺得您可能會上社會新聞

知法犯法罪更重嘿!!
你想被關??那請大膽做吧
利用職務之便去調查人家的資料,進而有騷擾行為.....真的只能祝福你不要上新聞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個資法啊~~~
這很明顯是個資外洩啦~
大大請自重!
可惜沒人備份~~這種濫兵應該讓他上電視~~
我不是愛敗家,只是一堆敗家因子在我腦海中~

最後微笑的射手 wrote:
前言: 我是個派出所的準退伍替代役,平常就幫警員們幫忙打一些公文、尋簽、處理事情時輔助他們 或許對大家來說,我們這種兵已經是輕鬆爽到翻。 ---------------------------------------- 背景音樂連結 上禮拜某天晚上10點多吧,我剛從外面回派出所,看到一位女生來報案, 得知她是因網路購物遭詐騙,大約七萬多塊。 製作筆錄到完成,大約凌晨5點多吧,她拿著三聯單淋著...(恕刪)


從id點進去還可以備份到這種程度

文意大概是一個替代役趁著職務之便抄下了受害女子的電話想要進一步發展

還沒退伍喔?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發文者逕行、大量編輯內容,文章唯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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