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人 wrote:
於是在爭論不休的情形下我把杯子內的水潑向他臉上,然後背起包包離開,但他卻一把把我從門口拉回來(大慨瞬間移動200公分吧@@)開始做一推挑釁動作,做鬼臉,揮手,靠臉很近嗆聲!
後來開始在我臉上狂吐口水大約10次吧,還把生殖器拿出來
妳哪裡撿來的寶啊
?不太像正常人.優先股人 wrote:
把我壓在地上,還數1.2.3
妳這時要用豬木的萬字固法反敗為勝~
優先股人 wrote:
現在半夜都驚醒,一幕幕畫面一直在我腦海轉,尤其在我臉上吐口水,掏出生殖器。
該怎麼辦?
快逃吧,打不過就算了,避開還不行麼?
妳玩過”街頭快打”沒有?裡頭的小嘍囉就是這樣,打一打就求饒,求完緩過一口氣又繼續掄拳頭,要嘛一股作氣打死,要嘛拉開畫面等過關~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他爸媽對你的好放心裡,
跟他間接交待一下,和平分手事宜.沒有第三者,純粹二人不適合.
他要是屬於恐怖膏膏纏,會拿刀的...
連工作也辭掉搬遠點.
在吵架當下,保護令...他 兔 一下就破了,不是嗎? (又不是殭屍電影片,拿出來他就不敢動)
但申請保護令,向警局備案這種法律動作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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