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dd wrote:
每個月薪水除了兩萬元生活費...(恕刪)
開銷頗大啊!
我上班住公司宿舍,每週零用錢從 2000 元降為 1500 元;比您還省吧!
月薪不是不夠用,但每月家裏〝基本〞支出要大約八萬元,不是一般家庭能負擔得起的!等小孩開始上幼稚園的時候,可能就要晉升為 九萬/月!
林老木叫你多存一點是對的!如果哪天你沒有老木幫你照顧兩個小孩子的話,你就會發現你自己的家庭支出至少也要 六萬/月 的道理!
請多多尊重林老木吧!
fcjkhll wrote:
Oh My Gash!!
連這種小事爸媽都還要管,你是13歲嗎?
現在爭取還來得及
花個一年半載慢慢向你媽表達:
你會孝順她
但是你的事你要自己作主
記得態度要堅定,口氣要平靜
當媽寶代價不小啊!
連這種小事都要管,你爸媽控制慾太強了!
婚後住家裡嗎? → 如果是
女友是好脾氣小姐嗎? → 如果不是
婚後婆媳會不合
輕則生活不愉快
重則分手
請先和女友一起評估受得了婆媳不合嗎?
受得了最好
受不了,則:
1.婚後不住家裡 or
2.等你有能力謝絕你媽管教媳婦時再結婚吧


破費阿 wrote:
用錢塞住長輩的嘴沒有...(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