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gman: Revisited wrote:不是為了母乳而摸奶﹐不是為了懷孕而做愛....都算淫亂 這下可好了,在這定義下,幾乎全天下性慾正常的男人都無法倖免於難…樓主提的,根本跟不確定概念法律概念一樣,標準如何判定是自由心證…條件不足,已婚未婚對象人數也有差…
ak7422 wrote:小弟想知道其明確定義...(恕刪) 舉例 像喝酒 酒本身是好的小酌能放鬆 行氣血 喝完就睡隔天精神滿滿喝過多就亂性 像MA一樣打人.忘了自己是誰..樂而不淫 適當的高興可以 超過就是過份..有興趣可以查尋孔子:關雎篇 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