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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婚前協議書?

為啥要簽這玩意??

婚姻本就法律有保障~~ 另立合約用意??

??雙方立約人同意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男方全額負擔,女方所得由女方自行運用,男方不予干涉。

這點大概等於說明女人不養家的~ 能同甘不共苦.... 有違公平原則
無2位見證人.無違約條款.無上法院公證

沒有法律約束力....

趣味性質較大...
加藤老鵰 wrote:
違約會怎麼樣?...(恕刪)



切雞雞





男的違約切雞雞
女的違約還是切男的雞雞








這合約就跟我之前見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後男方有權收取女方一半收入
一樣可笑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sweater1125 wrote:

真的很緬懷古代的婚姻生活,都沒聽過這種東西吧
常常講什麼古代不好
從來搞不懂哪理不好 更搞不懂現在「不古」後 到底又哪裡好了?


你要是這麼緬懷古代的生活,先練習用磚頭瓦片擦屁股,古代的才子佳人好比西廂記裡的張生鶯鶯都是這麼過日子滴.



ankochiu wrote:
男的違約切雞雞
女的違約還是切男的雞雞


對咩,至少講個罰則才對,不然跟阿兵哥讀訓那種”誠心修身,篤守信義,不容有卑劣詐偽之行為”有甚麼不同?都是打高空~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樓主多看看國內外那些名人的離婚官司新聞吧,
看完你就會知道婚前協議書真正重要的部份在於離婚時的財產分配上,
其他在婚姻中的各項事務只要照法律既有的保障即可,
根本不用特地寫出來,
連法律的保障都做不到就乾脆離婚吧,何必畫蛇添足?
前面有人覺得離婚財產分配很可笑,
但這其實一點也不可笑,對有錢人更是如此,
看看那些天價贍養費的新聞吧。
我也覺得要不要離婚協議書也順便簽一簽...

事前訂一堆,真正能徹底執行到死去的有幾個? 很無聊
人生啊人生~~~

emails wrote:
以下內容是我對未婚妻...(恕刪)


在做生意?~結婚還要簽契約的?
何況~~這玩意不是早說沒效力了~~~~


框框條條一堆~~~還怎麼生活~~~
我的婚前協議書只需要一條

若為雙薪家庭,離婚後不得要求贍養費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婚前協議書....通常討論的是違約後要如何處置.....違反哪一樣要給對方多少錢之類的
你什麼都沒寫,完全不懂寫這篇的用意......
到時候真的違約這張紙也不能代表什麼

到時候你真的要打官司,法官看到這個東西,他會直接退還給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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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只要是「合約」就有效力,不要與婚姻作綁就好
法官說「婚前協議書無效」,但是後來也有法官針對不同案子裁定「合約有效」
所以寫清楚作了什麼要賠償對方多少錢,這樣就ok了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emails wrote:
以下內容是我對未婚妻...(恕刪)


是小時候玩家家酒用的嗎

補上這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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