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suli wrote:婚都結了~ 客也請了...(恕刪) 我也不想這樣啊~ 但是這件事只要一天不澄清,哪天他哪個朋友結婚又把這件事抬出來講,就沒完沒了啦.如果把事情澄清清楚,至少下次就不會為這件事吵了
kooko5319 wrote:基本上結婚,我們這裡...(恕刪) 基本上因為她訂婚在南部辦,朋友同事很多都在北部.所以都跑來參加結婚場,我認為這些人應該是算她補請訂婚的,所以餐費應該都是他們家要付.但是他認為只要參加結婚場的不管是誰都是我們要請的.我才覺得不合理
oep wrote:我想可能我沒把狀況敘述得很清楚,我只是想了解是不是一般人結婚都是女方朋友同事包的禮金女方應該全數收走,而那些人吃的餐費男方要全部買單? 畢竟也不是一筆小數目,如果這樣做似乎有點不公平 WOW............我以為結婚之後"你的錢""我的錢"都是"我們"的錢耶.......如果你要這樣想那未來幾十年不公平的事情多著勒夫妻要算的那麼清楚一樣的5萬收在老公那跟收在老婆那有差嗎"家裡"出事情要用錢了還不是要拿出來話說理論上結婚是男方出錢沒錯.禮金是女方收沒錯...不過我結婚那天是沒分開收禮金所以朋友的禮金被我公公拿去付桌錢了....
oep wrote:基本上因為她訂婚在南...(恕刪) 樓主我了解你說不合理的點在哪裡,基本上你的論點是對的.可是麻煩在你要爭執的人是老婆,說輕了沒感覺,說重了傷感情.我相信就算你老婆朋友同事所有的禮金,你自己墊還給老婆也不是問題,但就是氣在有人(老婆)拿了便宜還賣乖.
AnneSui520 wrote:WOW..........(恕刪) 感謝您的回覆,基本上我並不是要計較錢.其實後來她朋友結婚要包的禮金也都是我準備的我只是覺得她那些親戚桌是我們該請的也請了.不公平的是那些朋友同事本來應該是要參加訂婚給他們請的,現在改在結婚時補請就變成男方要請,似乎也點說不過去吧.要是這樣就乾脆女方都不要辦訂婚,所以的人都請來吃結婚,吃的是別人的,錢都自己收走不是很好嗎?我不是要計較錢,只是覺得這樣冤枉我爸媽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