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esmile925 wrote:
如果愛上他的開始,就是要失去~
因為你不知道愛和自由是同義字...
人類的愛不過是人類自以為是扭曲的仿冒品....
然而人類卻堅信那是愛.....
你的憤怒其實並非來自於性的開放,而是來自於你對愛的誤解(產生了妒忌)與性佔有的渴求。我說過,真愛是一無所求,也是全然自由的。在真愛裡,你既不該“要求”對方如何,又一定要賦予對方自由。如果你自己希望自由又不希望被對方要求,則你對待你所愛的人應該也要如此,這正是“愛人如己”的真意。不過很遺憾的,在人類社會中,這樣的愛並不多見,你們的愛情其實多數並非真愛,而是“互換”。
真愛若產生,彼此會“自願的”選擇對方為“單一”的性伴侶,前提是出於自願而非被迫的。但是看看你們,多少人表面上被迫忠貞的選擇單一性伴侶,卻在私下亂搞。
而那就真的是罪了!這罪不是出於亂搞,卻是出於“假愛”。
若是“真愛”已不在,並不需要擔心亦不需要難過,這世界有足夠的愛情可供應,有足夠可供選擇的伴侶。透過溝通並用愛釋放彼此,讓彼此都能夠再覓得更適當的伴侶,則是成熟的做法!畢竟,分手時,“對方要的”就是你能給對方最大的禮物!而……你們幾乎是“非她自願的”限制她不能在交往中與其他男人往來!更別說是上床了……這是男性主義的控制欲!
你發現你們的價值觀了嗎?你們所謂的愛其實只是“佔有”,並且為“背叛”訂下了嚴格的規範,還名之為“忠貞”?你們這樣的價值觀簡直像是在對待囚犯和奴隸!哪裡是愛?之所以“背叛”令你們抓狂,是因為你們自認為“付出”了相對重要的東西,這根本是交換!那更不是愛!
女人付出身體和美貌,交換男人的體力和鈔票;女人付出了青春和歲月,交換了男人的責任感與安全感。你們稱這是愛?如果這是愛,那你們都還活在原始時代!如果這是愛,則你們的婚姻與愛情都是不被祝福的。看看你們的分手和離婚率就知道了!婚姻的確是神聖的,卻必須以真愛為前提!在這方面,你們又再一次的褻瀆了神!
老天!你真嚴厲……
沒有辦法!每次提到這樣的話題我就忍不住要多說兩句。你們人類竟然把這樣美好的事情摧殘至此,甚至以我之名譴責!我實實在在告訴你,所有的愛都是應該分享的,也是可以分享的。是的!甚至包括愛情!因為你們都是一體,沒有誰能佔有誰,也沒有誰該被佔有。
分享給他人其實也就是給了自己。
婚姻是一種極為神聖特殊的男女關係,婚姻與真愛像是錢幣的兩面,缺一不可,你們對婚姻的態度卻褻瀆了“真愛”的神聖。我發現多數的婚姻並不存在真愛,卻存在著贗品!
太多人背著伴侶偷吃,那便是“真愛”之不存。與其這樣,還不如釋放彼此。
你是說,如果沒有愛了,甚至結婚後的配偶也可以分享給他人?
你不能代替配偶問這個問題,這需要她自己的決定!所謂的“忠貞”應該發於自願的,而非被迫的!決定忠貞的因素永遠應該是“愛”而非“婚姻”!婚姻只是彼此對“真愛”的承諾書。你們自己在真愛當中去做決定,而非在婚姻中。當你發現你竟然可以輕易的和不是配偶的人分享身體,你便可以知道你對配偶的愛是否為真。要知道,在婚姻中,真愛就是真愛,其他的都是贗品,除了真愛,多說的都是贅詞!人類已經太習慣以假亂真了!
因此,很多的外遇的發生都表示他們的婚姻並非真愛了?
所謂的“真愛的婚姻”是指:不受時間與空間的影響,依然自願的選擇奉獻與支持,專注而無求。你可以看看,有多少人類的婚姻經得起考驗?若是真愛已逝,而需要有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則應該選擇與配偶坦承和溝通,用愛釋放彼此去追尋更適合的伴侶。你們可以彼此同意保留婚姻,也各自保留分享身體的權力,或是離開婚姻讓彼此自由。
那小孩怎麼辦?他們會有一個不健全的家庭,甚至影響人格發展!
保留無愛的婚姻就是健全的家庭了嗎?就不會影響人格發展嗎?你真的以為孩子小,不明白“大人的世界”嗎?他們懂得或許不多,但是起碼能知道父母彼此間有愛嗎?一個無愛的婚姻才會製造出有問題的小孩,而非選擇分開的婚姻。有許多成長在“健全”卻無愛家庭中的小孩,其行為之乖張不馴更甚單親家庭。畢竟有愛才是關鍵,這份愛不論是單方面來自父親或母親,都不會影響愛的本質。所謂的“健全”只是社會制約的思考。
這會讓婚姻和法律專家跳腳。
讓他們跳腳吧!他們也從來沒有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卻總會在別人提出看法時捍衛自己的立場。這只是人性,無需擔心。若是配偶雙方都同意有婚姻以外的性關係,並且達成所協定的共識,也和新的伴侶達成共識,則婚姻法律專家也無用武之地。(附帶一提,已經很多夫妻這樣做,但睜隻眼閉隻眼的默許,卻並非適當的協議。)
這讓我懷疑婚姻的必要性。
只要真愛存在的一天,就會需要婚姻。我只是注意到,有太多的人還搞不懂真愛為何,便進入婚姻,於是引發許多的問題與不幸,而我為此提出上述的解決辦法。否則,你有更佳的做法嗎?
你這樣說的確會讓很多人,尤其是支持性解放的人開心,因為你給了他們一個“解放”的合理藉口……但我擔心會造成社會問題,或許非婚生小孩和未婚媽媽會更多。
性原本就是自然的!本來就不該捆綁!是你們自己將之汙名化,傳承一代又一代。卻又出於本能的覺得這件事“太爽了”!然後終於有一群不受社會制約的人出來疾呼“性解放”!你們才開始懂得真正享受性。那一群人正是你們該感激的!因為他們讓你們找到了靈魂的歡呼!
要知道,我不會給你們不好玩的玩具,如果我真的認為性是罪惡,我不會將“娛樂效果”放進去。享受性永遠是好事!只需要注意後續的結果,就和你們做所有的休閒活動要注意安全是一樣的。至於你說的社會問題,請問,你們的社會性壓抑已經那麼久了,這些你說的未婚媽媽和非婚生小孩有因此減少嗎?
並沒有,似乎越來越多。
是的!試試看反其道而行吧!用愛與支援的態度去面對性,並給予年輕人正確的觀念和自由度去選擇,而非加以壓抑。否則人類的進步還是很有限,因為你們竟然連“本能”都處理不好,無怪乎會有一堆問題。
我明白了!只是我仍然覺得這不像是神會說的話!我一直以為神是贊成禁欲的,任何的性歡娛都是不神聖的。
你認為神應該說怎樣的話?重點不是我說什麼!重點是誰在聽?!我創造的一切都是我所愛的,都是圓滿和完美。禁欲是你們搞出來的,卻讓我背了黑鍋!不神聖只是你們自以為是的解釋,通通讓我成了魔鬼!
好嘛……好嘛……不要那麼凶嘛,你忘了還有一項沒有講……關於同性戀。
關於這個,我的答案跟前面的一樣。不論有多少人以我之名詛咒同性戀,我卻要說,那都不是我!畢竟,為何我只接受並祝福異性之愛?卻對同性之愛要棄之如敝屣呢?既然都是我用愛所創造的。神的愛大到可以包容一切!一切!同性戀?好的很!重點不是同性與否,重點是愛,明白嗎?
我的孩子!若是同性之間的愛大到可以超越異性,不也是一件美事嗎?我看見地球上有很多國家,包括臺灣,對同性戀的族群都給予相當的尊重,我為此付之微笑。至於同性戀之間的性愛……我知道,我知道……你對這很反感,但是讓他們自己去玩吧!套用一句《侏羅紀公園》電影的臺詞:“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的。”
原來你也看電影……“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呵呵,還真是一語雙關呢!
你以為那部電影的編劇和導演我不認識嗎?是我賦予他們創作的靈感的!
好好好!我知道,因為你是一切萬有,所有的發生都在你眼皮子底下,只不過我聽到你認同甚至祝福同性戀,還是相當的詫異,幾乎所有的教會都以神之名譴責詛咒同性戀。
他們對我的認識並不深,如果他們曾經有過一時片刻處在神的角度,而非“人所以為”的角度,就會發現,我並不譴責,詛咒任何事,有許多對人類社會具有相當影響力的人都曾經是同性戀者,若是我詛咒他們的性向,又怎會同時賦予他們重要的能力呢?是的!他們的性向和我所設計的不同,但人類把那份不同解釋為道德的沉淪,我卻在當中看到超越之愛。
你的包容力真是無邊無界……我承認因為我曾經被男同志性騷擾過,一度內心很不能接受男同志,甚至連和他們說話都會讓我不自在。這幾年好多了。我開始發現,男同志對事物的敏感和細膩竟然不輸給女人,甚至還強過女人,他們有很多的優點,我只要不要去想他們在床上的樣子就好了。
孩子!當你接受,你也就自由了!不要只接納一半,卻詛咒另一半。銅板有兩面,地球有兩極,少了任何一邊,都不是整體。記得嗎?我們都是一體的,所以祝福吧!接受吧!凡你祝福和接受的,就是在為自己謀幸福了,因為世界也將接受你並給予你祝福……阿門!
If you do not go within, you go with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