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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教室性侵女同學輕判保護管束?

這判決書告訴各位同學,功課好可以追馬子!還可以拍成電影!
追不到硬上也不會有事,所以努力念書是一件很酷的事!
這代表只要品學兼優,受人歡迎,就能性侵害女性不用關嗎?
那一定會激勵很多青春期的男學生苦讀的。
如果那女學生是法官的女兒
我看當場就亂槍掃射了


這種事情可以判這樣?
難怪社會會亂
反正只要未成年犯啥都沒關係
國中生又怎樣判這麼輕
是想讓其他國中生學習嗎?
應該學新加坡 鞭刑
不管年紀大小
犯錯先鞭刑再說

有全民公投支持鞭刑我一定去投贊成

san.mini wrote:
這種事情可以判這樣?...(恕刪)


一個女孩毀了

一群混蛋爽了
我覺得記者有必要詳述"性侵"的真實行為

懶趴督進去?
手指督進去?
體外撫摸?
抓屁股?
掐奶?
記者要把這寫成性侵也可以啊

一般人看到"性侵"二字,直接想到第一種情形,不意外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公布法官姓名…

公布男國中生姓名…

自然有人會去關心一下他們。
沒有半個被害者敢行使報復正義,
讓這些垃圾法官肆無忌憚的惡搞亂判..!

教育已經被玩爛了...現在連民主的根基司法也跟著腐爛(濫很久了)

..讚!(搖頭)

ex.我如果是江老太太,拿到國賠的錢後..拿出一半找OO(要找有經驗的可能比較貴)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inaharriet1 wrote:
花蓮一所國中發生性侵...(恕刪)


男同學表示:我未成年我超強
這是一個很糟糕的問題,
盼望盡快重新修法,立法,來防治這些問題,
記得好像14歲以下有個什麼少年什麼法來的,犯罪多半不起訴,
未滿18歲又有個什麼未成年法的,可減輕很多。

但隨著時代的演進,輕少年也日益比往年同年齡的少年來的早熟,
犯罪也逐年隨之下降,多少有心人事利用這些少年法加害於人,
應盡早修法,把這些所謂的少年法年齡向下修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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