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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女為2000元分手的故事

對方是女朋友, 才差2000元, 就吵到要分手, 真是小家子氣,

爽快點就算10000, 不用找了.
我是不是很笨?
要是我是女方我會直接把車讓男友騎,不會談到什麼錢啊過戶的。

marrisawang wrote:
一對男女為2000元...(恕刪)

買賣不成,情義在。

marrisawang wrote:
一對男女為2000元...(恕刪)


女得不想再做機車了
她想做汽車 懂嗎
她忍很久了

marrisawang wrote:
男方願花6000在20年的舊車修理卻只肯付低於行情的5000在她的車.分明要佔她便宜.
但男方認為自己沒有錯...(恕刪)


這兩句話~很明顯原po站在女方那邊

我覺得原本事情就講好了, 是女方的錯
最後~反正兩個人價值觀不同早點分手也好
別傻了,根本不用勸.

區區幾千元都捨不得兩個人,根本就是絕配,八年的光陰又怎麼會捨得,過兩天就又在一起了啦.
兩個人是絕配

不要讓他們分手出來害人了...
人在氣頭上,訊號會放大,原因不會只是這兩千塊
價值觀不同才是主因,男的認為女的出爾反爾,約定好多少就是多少
女的認為男的想佔她便宜,她二手車值一萬
八年,光旅館錢都不只兩萬了吧.........


marrisawang wrote:
一對男女為2000元...(恕刪)


重點不是2000元和修車,

重點是開版的沒必要管人家的感情事。

管得多了,只怕會公親變事主,兩面不討好......
marrisawang wrote:
女方覺得很委屈, 因為她並不缺5000元,純粹為配合男方需求.
她生氣的點在於,她認為男方很大方的花6000在破舊20年車上.
卻只肯花5000在她車齡只有7年的車
.
她認為男方對她很小器卻對別人大方...(恕刪)

好笑了咧....
那之前說好的算甚麼?

marrisawang wrote:
女方再三確定男方真的要購買,才把發不動的機車送修花了350.
送修前雙方談好5000成交,...(恕刪)

請教何謂談好? 破壞談好這項約定的又是誰呢?
情感不予置評, 但處事上女方有理? 不要鬧了大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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