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122572 wrote:
狀況是這樣的,
我在圖書館想認識一個人(女生),約半年前有去要過一次電話,被他回絕了,當時他在教他朋友功
課,我絕得回絕應該是當時他身邊有別人,不好意思給我,
一直覺得若在要一次電話,是要的到的,是真的,若不相信,就請你假設先相信,
但我下星期一找到工作要上班了,今天星期五他沒來圖書館,六跟日圖書館又沒開,
我該怎麼辨,該怎麼做呢? 我是到外地工作,所以若工作,就沒機會見到他了,
若不去工作,會不會太衝了,但房子租下去了
寫個字條留資料,叫朋友拿給他,這樣好嗎???
ps:我們在圖書館已有兩年了,都彼此知道有對方的存在
...(恕刪)
個人覺得:
1. 先把工作穩定下來再去認識女生才算是務實,畢竟沒工作等同沒收入 ~~~
2. 文章中不少字都有問題,你想認識的人是女生,應該用女字旁的她,而非人字旁的他;再來,在文章的第三行是要用覺得,而非絕得,而在第4行中,是要用再要,而非在要;連字都會用錯的男生,如果女生收到你寫的情書或e-mail或是簡訊中有一堆錯字,你覺得她會怎有什麼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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