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離婚協議書人 (以下稱男方) (以下稱女方),茲因雙方感情不睦、觀念相左意見無法溝通,致無法共同生活,經雙方審慎考慮,同意依民法第一0四九條及其相關規定,同意採「協議方式」辦理離婚,條件如左:
壹、雙方婚姻關係自本離婚協議書成立時起,婚姻關係宣告解除,嗣後男、女雙方,或再婚嫁,互不相干。
貳、男、女雙方當事人,有關財產之分配方法約定如下:
一、男、女雙方無條件不支付任何費用,無財產(含動產及不動產)所有權歸屬問題(即登記於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二、男、女雙方各自之民間互助會、信用卡及貸款等各自繳納擁有,另於婚姻關係存繫中倘若有向外借欠之債務各自負責,與對方均無關連。
參、男、女雙方當事人所生子女約定事項如下:
長子: ,民國 年 月 日生,身分證字號: ,現居 ,電話:
,均由 方負責監護教養, 方放棄監護權及要求膳養費之權利;惟子女於未屆成年時期, 方享有隨時探視子女之權利,並應於事前通知 方或其家屬同意,以避免觸犯略誘罪, 方及其家屬均不得無故拒絕、阻擾藏匿以避免觸犯強制罪。
肆、本離婚書依據民法第一0五0條及戶籍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雙方簽署並經向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為離婚登記後始生效。
伍、本契約為壹式參份由男、女雙方各執壹紙為憑,另壹紙送戶政機關登記存證。
立離婚協議書人:
男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女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證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證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以上您參考
atmcgcg wrote:
我只是要放上談話內容圖片
我只是想警惕自己
講通姦是沒錯..但也許太沉重了一點
我想大家都是成年人放與不放都不是重點..重要的是你自己過不過的了你自己這一關
如果過不了自己這一關,那麼放哪裡其實都是一樣的,氣極敗壞也無用只顯得自己的不成熟狀態
處理的方式很多種..有成熟的做法也有幼稚的做法
有人說..【人生沒有什麼保證書,成功與否也不無運氣】
也就是說大大的運氣差你老婆在不對的時間遇到了喜歡的人..其實個人認為命運事件簿早就安排好了
個人認為犯不著跟自己或她生氣..也許她沒有尊重你..或許她有她苦衷
既然有人說人生沒有什麼保證書..那麼相對的婚姻也沒有所謂的保證書
婚姻也只是一種關係..說實在的現在的婚姻真的不容易維持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絕非一翻兩瞪眼..或許可以跟她談看看..也許有的人生性貪玩
有人曾說..【現在的婚姻有時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真的很難長期這樣一起走下去】
當然這是大大自己的人生..該如何來為這件事下定義完全在大大自己的心與認為..我們所說的都只是提供大大多一個思維的方向與角度的參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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