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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永遠的痛!妻子外遇

這已經不是領牛肉麵可以解決的問題了..........

先尋問律師或是法律扶助會基金會.......相關要注意的事.........

看錢跟孩子能不能都保住........
離婚協議書
立離婚協議書人 (以下稱男方) (以下稱女方),茲因雙方感情不睦、觀念相左意見無法溝通,致無法共同生活,經雙方審慎考慮,同意依民法第一0四九條及其相關規定,同意採「協議方式」辦理離婚,條件如左:
壹、雙方婚姻關係自本離婚協議書成立時起,婚姻關係宣告解除,嗣後男、女雙方,或再婚嫁,互不相干。
貳、男、女雙方當事人,有關財產之分配方法約定如下:
一、男、女雙方無條件不支付任何費用,無財產(含動產及不動產)所有權歸屬問題(即登記於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二、男、女雙方各自之民間互助會、信用卡及貸款等各自繳納擁有,另於婚姻關係存繫中倘若有向外借欠之債務各自負責,與對方均無關連。
參、男、女雙方當事人所生子女約定事項如下:
長子: ,民國 年 月 日生,身分證字號: ,現居 ,電話:
,均由 方負責監護教養, 方放棄監護權及要求膳養費之權利;惟子女於未屆成年時期, 方享有隨時探視子女之權利,並應於事前通知 方或其家屬同意,以避免觸犯略誘罪, 方及其家屬均不得無故拒絕、阻擾藏匿以避免觸犯強制罪。
肆、本離婚書依據民法第一0五0條及戶籍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雙方簽署並經向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為離婚登記後始生效。
伍、本契約為壹式參份由男、女雙方各執壹紙為憑,另壹紙送戶政機關登記存證。
立離婚協議書人:
男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女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證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證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以上您參考

atmcgcg wrote:
我只是要放上談話內容圖片
我只是想警惕自己


講通姦是沒錯..但也許太沉重了一點

我想大家都是成年人放與不放都不是重點..重要的是你自己過不過的了你自己這一關

如果過不了自己這一關,那麼放哪裡其實都是一樣的,氣極敗壞也無用只顯得自己的不成熟狀態

處理的方式很多種..有成熟的做法也有幼稚的做法

有人說..【人生沒有什麼保證書,成功與否也不無運氣】

也就是說大大的運氣差你老婆在不對的時間遇到了喜歡的人..其實個人認為命運事件簿早就安排好了

個人認為犯不著跟自己或她生氣..也許她沒有尊重你..或許她有她苦衷

既然有人說人生沒有什麼保證書..那麼相對的婚姻也沒有所謂的保證書

婚姻也只是一種關係..說實在的現在的婚姻真的不容易維持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絕非一翻兩瞪眼..或許可以跟她談看看..也許有的人生性貪玩

有人曾說..【現在的婚姻有時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真的很難長期這樣一起走下去】

當然這是大大自己的人生..該如何來為這件事下定義完全在大大自己的心與認為..我們所說的都只是提供大大多一個思維的方向與角度的參考點





我也一直在調適但真的難受!!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
講通姦是沒錯..但也...(恕刪)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我的做法應該屬於幼稚的這類
老婆畢竟是小孩的媽,我會好好的談談,不行就只好分手
對方,對不起我從不偽善,你明知這樣破壞一個家庭
後果是被抓包會離婚,讓我孩子要生長在單親環境
一定找好時間,找齊人打到對方死
別扯屁拉筋單挑這套,坑挖好推對方下去活埋都可以
這算替我跟我兒子幹的,你搞人妻,就怪自己上黃泉路
告死那姦夫 讓他知道免錢的最貴
sheng_258520 wrote:
這已經不是領牛肉麵可...(恕刪)
既然是心中永遠的痛

幹嘛要留著?

盡可能銷毀遺忘挺胸向前走才是
現階段,你很愛她,但卻也很恨她!
短時間內因該是無法做出決定,先找到充足證據
再做決定!

選擇原諒,或讓她追求她對的人,
並對自己犯的錯誤付出代價。

網路貼上配有相片之對話圖片
小心被奸夫發現。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
錯的時間對的人...(恕刪)



都是大人了!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相信都知道,
也必須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
既然已經是夫妻,該有的責任,
在道德,大家都很清楚,
在法律,也有明文記載。

可以選擇原諒,但睜一眼閉一眼
這不等於默認?

不管結果為何!
我覺得姦夫一定要讓他付出慘痛之代價
既知有夫之婦,不知心態何也?
也許我是意氣用事
但是長期小孩也誤解我
我每天早上8.30分上班
其間還要去買菜準備讓她晚上賣小吃
下午3.30分幫他開小貨車擺攤
晚上11.30分收攤期間還要哄小孩睡覺
賺的錢大多還房子貸款
還小貨車貸款生活開銷
我到底為誰
..............................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看到你大頭小朋友戴柚子的可愛照片,看完文章覺得好心疼,你一定是位好爸爸
都有小朋友了還這樣搞,女生是有沒有這麼缺呀
最無辜總是小朋友
一定好好好處理,不要讓她跟那介人家家庭的姦夫好過!
可惡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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