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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手卻沒辦法分手

那就報警


喬..巴.. wrote:
我是女生,「他」是男...(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那樓主....跟我交往吧(是來亂的沒錯)

像妳這樣~我是妳男友~我也不會分~


分手方式~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google分手方式~看看喔
結婚都可以離婚了
不想跟他在一起 分手有通知 已經仁至義盡
現在他對你來說 也就如同其他一般的男子
難道 路上隨便出現一個男子認定你是他女朋友
你就順從他?
台灣有法律的
1.感受到被威脅或被侵犯 就依法律途徑尋求保護
2.告知你的家人
3.單獨出入要小心
怪了,分手不是只要一個人同意就好!?
只有交往要兩個人同意啊!!

喬..巴.. wrote: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恕刪)


分手又不是離婚

不要聯絡不就好

不然交一個新的

以下開放號碼牌
為什麼 沒人要.......................
sony9 wrote:
那就報警...(恕刪)
01的人...
只要看到分手,一定大力贊成叫好
然後一定會出現自薦的人

所以要在這兩性與感情版發問題,答案一律都是分手啦
沒有其他選擇。

這該說現實還是說啥呢....

喬..巴.. wrote: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恕刪)


給你範本

Dear
想向你辭去情人的職務,
任職一年多來,在崗位上我努力學習,克盡職守,
對你噓寒問暖,小心翼翼,揣測你的需要,滿足你各方面需求。
在感情提供你慰藉,讓你有被愛的感覺;
在行動上,等待、接送、陪伴、更只是基本工作。
雖不經手財務,卻要負起所有買單重責;
三不五時還要送禮討你歡心。
一個稱職的情人要溫柔體貼,還要心胸寬闊。
聽你提及對別的男人的大方及讚賞,不可以醋勁大發。
剛任職之時不知如何拿捏,犯了幾次錯誤竟敢與你鬧情緒
幾度你想把我開除,後來在我保證不再犯的前提下,
你勉強再給我觀察期。
這些時日以來,幾經思索,感謝你給我這次機會。
但我確實不適任此職位,想向你申請調回朋友部門。
看你對那部門同仁有說有笑,三不五時還會請他們小聚一番,有點羨慕他們:
上班時間彈性,不用隨 call隨到,不用接送,
不用買單,不用送禮,不用面對你冷漠一面,
可看到你陽光似的笑容,聽到你幽默言談。
而我雖佔了情人的缺,除了責任加重卻沒任何特殊待遇;
沒有甜言蜜語,沒有多一點關心,沒有禮物,沒有...
決定辭去這職務,至於你是否願讓我調部門,
一切尊重你的裁決.....
一個盡心盡力的員工 敬上

喬..巴.. wrote: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恕刪)


由社會新聞推斷...妳男友曾經對妳使用過暴力..妳害怕他做出更恐怖的事情..才會上來求助.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比照巨大一姐之前所做的,

把自己搞的很喇塌(有誰知道正確字),弄到他討厭還不夠,一定要弄到他死黨+父母都討厭妳..這樣就能擺脫了.

基本招就是見到他時一定要挖鼻孔.
分手有心甘情願的嗎? 要分的漂亮做甚麼?

他想瘋, 妳就要比他更瘋..
他耍狠, 妳就要比他更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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