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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會跟前女友拿房租的押金嗎?

那錢本來就是你娘的,幹嘛不拿回來?裝凱子嗎?
錢若是版主的我沒意見
但錢是你娘的當然要拿回來
切記,你只拿到14000,記得再補一千還你娘喔
要風度!?

不要拿你娘的錢來表現你的風度

話說回來,都分手了

女生也不會因為你少拿幾千塊...就會對你改觀

她要拿你說三道四也不會差這一條
男人阿!最怕的就是裝慷慨
要麻就不要計較,要麻就全都要

簡單就好。
帶本票去約出來喝茶把點點滴滴都算清楚

你欠他,當場開給他

他欠你,叫他當場開給你

其他就看你現場運籌帷幄的能力了
分手就跟離婚差不多

該清算就要清算

反正以後都不會碰面了

錢的事情還是算清楚一點

親兄弟都會明算帳了

又何況只是一個前女友?
男人啊~別為了省h方便點鴛鴦砲..而搞同居這玩意...那一點都不浪漫...有距離才美
精算一下一點都划不來啊~同居絕對會更花錢,別傻了....
同居很生活化的,她會素顏,夾鯊魚夾,穿你的四角褲...零食一直往嘴裡塞,推著眼鏡...翹著腳...玩你電腦
衣櫃滿滿的她的衣服...梳妝台滿滿她的化妝品....光想到這畫面就受不了....
是我的話! 全部不拿!

因為我覺得我的名聲不止值15000,

她要就給她~


布萊恩3425 wrote:
是我的話! 全部不拿...(恕刪)

一起買的東西就給她 我覺得這是大氣

要拿回來也可以 我不覺得小氣

至於那一萬五就跟大氣小氣沒什麼關係了

一碼歸一碼

不管怎樣 分手後 多多少少前女友一定會

跟她的親朋好友講前男友的是非

拿也講 不拿也講 不拿真的比較笨
看完只有一個感想:

1. 不要隨便同居

2. 狗請好好對待牠
小動物是無辜的
千萬不要因為分手了就拋棄他
頂多以後的女友要求要養狗不要答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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