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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有關離婚後的小孩探護權


假黑人 wrote:
現在對方希望小孩認祖歸宗...(恕刪)

我覺得重點是這一句, 爸爸會不會要求孩子改回跟爸爸姓? 不然怎麼認祖歸宗?
每個月探視兩次就叫認祖歸宗? 應該沒那麼簡單吧...

另, 我覺得chun777大大寫的很好, 既然是問法律面的問題就應該用法律問題角度來看, 請好好參考...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chun777 wrote:
類似事件看多了......(恕刪)


非常感謝大大的精闢見解,我會讓大姐仔細了解您所敘述的狀況
至於發文內有許多法律專業名詞用錯了還請見諒

iisguagua wrote:
我覺得重點是這一句,...(恕刪)


探視權是對方現在在要求的
對方之前就已經在要求希望能讓孩子認祖歸宗
讓孩子換回大姐前夫的姓氏
我會好好讓大姐了解chun777大分析的狀況
這邊也感謝大大您的回覆
您好....
關於姓氏無需煩惱...無須同意更改...
他無論如何告....都不會勝訴....這部分不必退讓...
但可以考量...條件交換式的...當然前提是對子女有益的...
例如...過一棟房子到孩子名下等等之類的...
小孩姓甚麼...他的人格發展與成長...並不會有太大的改變!!他還是他...改變的反而是大人!!
至於用扶養費來交換...那就不必了!!!尚沒遇過子女訴請扶養費不會贏的....


多替孩子的成長心理環境想想...
看看這篇單親小孩的成長心路歷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2283263&last=29715404
您是這孩子的貴人....他長大會感激你的!!!
你的扶養權,應該就是chun777所提的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
這個部分應該跟大家提得差不多,大姊的前夫不容易爭取得到,
google了一下,有個網站有從法院的角度討論,文有點長,可以去看看
http://jianlyu.blogspot.tw/2014/02/10551055.html
探視權的部分,我有聽過的說法是,就算無法完全剝奪,但可以要求法院限制探視權的行使方式,譬如前夫看小孩的時候,一定要在公開場所或者母親在場之類的,這部分可能就要跟律師研究一下勝算了。
假黑人 wrote:
探視權是對方現在在要求的
對方之前就已經在要求希望能讓孩子認祖歸宗(恕刪)


居然是五年前的古文...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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