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pprentice wrote:
沒想到在曖昧期間(差點交往 已經同居了)發現是個非常愛跑夜店 夜唱到很晚 愛去PARTY的女生
原來同居跟交往是兩回事呀,本王真是開了眼界....哇哈哈....
再者就是,如果你之前完全不知道這女孩子會跑pa跑夜店,她回來找你復合也就算了,現在你明明知道她會跑這些地方,回來找你復合也是因為玩累了要賴你,你還來問這種要不要復合問題就瞎了,不要迷戀對方的美麗外相,因為人一但著了相就會被牽著走,這會有大災難,要學習本王,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美女對本王來說,只是一具尚未腐化的屍體罷了...哇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