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y429 wrote:
不然我付十幾萬聘金,將男方娶回家好了
請問.....
還有缺嗎

親愛的馬桶 wrote:
不過站在夫家的立場可...(恕刪)

)
honwen2157 wrote:
入贅,十幾萬是不夠的
親愛的馬桶 wrote:
結果婚後小孩還是跟夫家姓
過年還是在夫家過
不小心鬧離婚
夫家還有小孩的監護優先權
親愛的馬桶 wrote:
我身邊女方沒收聘金的
一個離婚了
一個被夫家小姑先生痛扁
她們就像你所說的
覺得自己站得住立場
講話很大聲
所以在婚姻中她們也不接受任何退讓與妥協
她們可以直接跟婆家嗆聲
的確是很爽快
不過犧牲掉的是婚姻!
婚姻一定有所讓步妥協的
也不可能完全平等的
不管是男方或女方都是
如果婚姻中只想保有自己大聲說話的權利
那有些東西勢必得犧牲了
betty429 wrote:
這二天01的二性版充...(恕刪)
Persian Blue wrote:
既然嫁不嫁都成了狗, 那就找隻合得來的公狗就好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