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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金與嫁妝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

ncc3001 wrote:
證明財力的方法不是有很多嗎...(恕刪)



是很多沒錯..但是你應該問對方是否接受

ncc3001 wrote:
結婚不該有「誰帶走誰」的意涵(恕刪)


大大.小弟我幫你想到一個不用付聘金的方法了
以後你要結婚就跟老婆娘家說
你要嫁到她們家
你娘家就不會跟你收聘金
這樣連小孩子都要跟娘家姓

試問...你願意嘛?

男人結婚是娶了一個老婆
女人結婚是換了一個家
沒必要在意那一點數目
日後甜蜜才是幸福

PS..獅子大開口要很多的就真的要好好考慮.....

ncc3001 wrote:
證明財力的方法不是有很多嗎
股票、土地、房子、車子、銀行存款這些都有單據能證明
收入能力也有職業、學歷、證照可以參考

充場面的開銷,上面就提到由雙方協商了


其實,「我女兒要嫁給你」這種話本身就有性別歧視的意思
雖然這是很通用的話,但歷史與文化累積的意涵就參雜在裡頭了
為了避免這樣的意義,應該用「我女兒要和你結婚」

結婚不該有「誰帶走誰」的意涵,至少在現代社會已經不該有這種問題
可是娶、嫁本身就是帶走與被帶走之義,有主動與被動之義,有支配與被支配之義

是很多沒錯!
但是到最後通常都是拿什麼出來充場子?
"四大郎"眼睛若正常.你講的他們都看的到!
但是他們會想要你拿這些到訂婚或提親的現場嗎?
禮俗真的只是單純禮俗嗎?哈!

婚或娶或嫁等字眼.我並不知道是否如你所說有崎視意識存在.
但無論怎形容.終究回歸到一件事實:

"女兒是跟你離開這個她從小生長的家!

若你同意這看法.那就沒啥好討論的了
若不同意.我也沒啥意見
烘培咖 wrote:
是很多沒錯..但是你...(恕刪)



我不要求老婆冠夫姓,當然也不會同意自己冠妻姓

>男人結婚是娶了一個老婆
>女人結婚是換了一個家


這段話除非女人結婚是要到夫家住才估且成立
如果要住到只有兩人的房子,那兩個人都一樣換了個家

我很不喜歡娶這種帶有性別歧視意義的詞
兩人身邊都同樣多了一個人
這也是兩人自己的選擇



夜雙華 wrote:
是很多沒錯!
但是到...(恕刪)



女兒是獨立的個體,她從出生的那一刻起,身份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父母的女兒
她要不要離開這個家或父母身邊,取決於她的自由意志

不是男方帶走她,不是任何人帶走她,而是她的自由意志的判斷

ncc3001 wrote:
結婚所有零零總總的費...(恕刪)


真正有能力的人,應該不會在乎這個。

ncc3001 wrote:
結婚所有零零總總的費...(恕刪)

說陋習太沉重~應該算是舊習俗吧!
要不要遵守,雙方講好就好啦!
我弟弟結婚時有給聘金30萬另外還有鑽戒金飾加起來大概100萬
女方也沒有附嫁妝~是我媽說不需要附的
而且給聘金不是買人家女兒,而是歡迎另一個女兒加入我們!

我結婚我媽倒是說不收聘金~但是我開口要16萬
(起碼要有點財力讓我媽放心吧)
然後我補上4萬湊20萬存到我家老爺的戶頭!
因為我要的不是錢~~~是他的人!!

版主是遇到獅子大開口的親家嗎?
elvis tu wrote:
真正有能力的人,應該...(恕刪)



在乎這個習俗的意涵的人就會在意

ncc3001 wrote:
女兒是獨立的個體,她從出生的那一刻起,身份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父母的女兒
她要不要離開這個家或父母身邊,取決於她的自由意志

不是男方帶走她,不是任何人帶走她,而是她的自由意志的判斷

還不懂嗎?
她的自由意志告訴她:我要跟老公走!
那...老公是誰?自己!
因為她愛你所以想跟你走<=>她的自由意志決定!
這種很合邏輯的推論應該沒問題吧?
若按照你的說法.到最後也是回到"她跟你走"的既定事實不是嗎?
那這樣子跟我說的有啥不同= =?


陋習歸陋習.哪天當你自己遇到了.你就知道了.
不然你可以去問身旁較開明的長輩.他們會跟你解釋的較清楚!

聘金與嫁妝雖然在你眼中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
但是你這輩子註定就是會遇到.你沒得選擇!

你自己好好想一下這個你眼中的陋習真的只有你眼中的意義嗎?
若真不值得遵循.古人早就把它廢了= =

夜雙華 wrote:
她的自由意志告訴她:我要跟老公走!
那...老公是誰?自己!
因為她愛你所以想跟你走<=>她的自由意志決定!
這種很合邏輯的推論應該沒問題吧?
若按照你的說法.到最後也是回到"她跟你走"的既定事實不是嗎?
那這樣子跟我說的有啥不同= =?
...(恕刪)


應該是全然的不同!

你講的是:女方跟著男方去組織一個家庭<====這是女方將依附在男方身上

而樓主講的是:兩人共同去組織一個家庭,沒有誰跟誰走的問題

從閣下的言論可以看出,您處在「所有婚姻的開端與結果都是以男方為主」的思維裡

但樓主強調的是:「婚姻是由雙方共同創造,沒有責任孰重孰輕的問題」,

既然雙方的責任義務對等,那麼就沒有理由延續過去「男方拿錢財換取女方下半輩子嫁雞隨雞」的傳統價值
很多人還是覺得結婚是嫁女兒,娶媳婦,而不是兩個年輕人去共組家庭。

講到這邊,其他大家斟酌吧。
如果你認同"聘金與嫁妝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
那你應該也要認同以下幾點
你入女方戶口
小孩跟母姓
公媽廳拜女方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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