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婚後 與女方家人一起住~~


飛天剪角豬 wrote:
對方希望你入贅??

這年頭沒有個三億伍億的娘家 還要求人家入贅的話 男方會不會太渺小??

有的話你可以入贅啦!



那這年頭想要娶老婆的話,也要有個三億五億的婆家哦!不然女方會太渺小

若您不讚同的話,那您就是雙重標準,對婆家很寬鬆,對娘家很嚴苛,標準的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AJPTAYLOR wrote:
這年頭沒有嫁娶入贅之類的
這年頭叫作兩個人結婚吧


認同
我也被女友問過入贅的問題

包我過好日子

但是身為男人怎麼可以這麼沒志氣?

難道只是為了錢而丟光自己的宗族的臉?

樓主勸你直接刪除這個選項吧

除非對方有百億以上身價~
chiwang1028 wrote:
大概說一下0.0交往...(恕刪)

我是不會拉下臉這樣

樓主倒還情有可源
不想入贅好解決
就多生幾個
男丁跟母姓
完全無法接受,我也有爸媽。
我可以接受雙方父母商量買房住近一點,隔壁or樓上樓下也沒關係。
有一方不要沒關係,大家拉倒~
小孩1個跟母姓也可以,大家公平一點才不會成為日後吵架的點...
老婆給孝親費、1星期回去住3.4天可以接受。
討論一下,將心比心。
如果單純是傳宗接代問題
約定好第一個小孩跟母姓不就好了
為什麼要到入贅的地步??
完全不需要入贅

現在民法修正後
婚生子女可以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
跟入贅,沒有任何關係
你可以接受到異地生活嗎??
不行的話看有沒有辦法請他父母退休後,搬到你們家附近共同生活.
住在一起這個選項有太多事情要克服!
再來之後有可能會考慮到小朋友跟誰性的問題(這個比較麻煩要考慮到小朋友的感受)
上面的解決不了....婚事會鬧得很不愉快!!
目前只交往一年的話就不要耽誤人家!!

杰克 wrote:
完全不需要入贅現在民...(恕刪)


了解~!

所以 這個名詞 就不用再想了~~

我應該 想 婚後 住的問題 對吧@@

飛天剪角豬 wrote:
說說我家的狀況好了我...(恕刪)


這的確是要克服的問題

之前 也常看到 類似的情況



flytosky wrote:
你可以接受到異地生活...(恕刪)


嗯 交往初期 我就把 一些 要解決的問題 寫起來了~
包括這些~~

女方 似乎覺得 我都可以做到?
也就一直這樣下去.......
但 事情 還是回到起點.....(嘆
感謝~~

T.B wrote:
有這句話出現你就要注...(恕刪)

要傳宗接代
當初為什麼不拼一個男的
怪哉

吳隆繩 wrote:
要傳宗接代當初為什麼...(恕刪)


以前的醫學並沒有那麼發達..不像現在可挑男女(雖有違法的疑律)

很常看到一家口子只有一個父親是男的(至少我家族就是這樣子.我家族是女生多)
好運點的就有你說的.拚到一個男的(這週遭朋友家就有了)

悲情點的.其實是有男丁.但是夭折了(這個我女友家就是了)

況且結婚就結婚..哪來的入贅(這是指包養男方.只做家中的事.不用出去工作的.簡單講就是專職長工)
而且孩子跟誰姓.事前討論好就好了.但沒必要指定說一定要有一個男的跟母姓..就訂個第幾個小朋友跟母姓即可!!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