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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戀其實很幸福~我寫給前女友誠摯的道歉信,如果有人認識叫Gina的女孩,請幫我叫她來看


chocobothink wrote:
最近坐捷運抬頭都會看...(恕刪)



妳願意幫忙嗎?如果願意幫忙,我可以密send她的FB帳號
沒有意義的一件事情!

不好意思,真的無心看完道歉信的內容!
分手就分手了,該說的可說的,不該說的不可說的,
都在分手的那一刻開始,就應該要放下了!

把握當下,珍惜現在!
kenneth_ku2002 wrote:
我沒有FB啦
我是借朋友的查的,我的朋友她都知道,所以也不會加吧!

再者,現在狀況不好,追回來也只是為了下次分手,我只是要讓她知道,我不是故意傷害她。
謝謝

FB很像不用加好友也能發信...

另外,如果追回來只是為了迎接下次分手...
那幹嘛還要去碰?? 放她一條生路吧~
對你對她都好!!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我發現你其實跟我一樣

掃地只是我的表面工作~其實我真實的身份是一位研究生

記憶是痛苦的根源~如果你能忘記是福氣
不要老是問別人為什麼要放棄治療? 說的好像他還有得救似的

kenneth_ku2002 wrote:都不是,只是敢作敢當,錯了就認罷了!
要讓人家知道而已!



可是你確提不起勇氣,將這封信轉給她~


kenneth_ku2002 wrote:
妳願意幫忙嗎?如果願...(恕刪)


我不是FedEx

超級小刀 wrote:
FB很像不用加好友也...(恕刪)


我真的沒有要追回來啦!
只是想跟她講,讓自己良心過去,如果自己良心都過不去,才真正無法放下。

qeab0908 wrote:
可是你確提不起勇氣,...(恕刪)


不是不轉,只是我寄的話,她不會看,反而讓她為了氣我,隨便找一個男的交往,所以我忍,不是沒勇氣。是不想再繼續害她。我瞭解她的個性,用傷害自己來對心愛的人懲罰。我不想再傷害她了,所以我希望自己消失,由第三者協助。

heineken1120 wrote:
記憶是痛苦的根源~如果你能忘記是福氣


這句話心有戚戚焉。

路跑一哥 wrote:
如果你還想留下最後一...(恕刪)

很難得這篇回文沒出現過一句"本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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